《山河問骨》第177章 水火不容(2)

作者:愛吃耙耙柑的歐石楠·19天前

“是真的。”顧行舟看見沈硯的印和親筆。

把令折起,指尖發冷。

這道令把推到弟弟最近的地方,也推到最險的地方。沈硯知道,知道會看見“民夫營”三個字,也知道不會輕易把這道令丟給旁人。

先沒有去找沈硯。

把後線重新安排:留下三分之二糧船,按舊序續發;出的糧船隻帶輕糧和箭,不帶多餘輜重;快船選水最好的一條;傷船通道繼續保持,老徐代管登記。把每一項寫在接頁上,又讓老徐複述。

老徐聽完,皺眉:“你要親自去?”

顧行舟說:“令送到我手裡,位置也是我看得最清。我去,至知道為什麼站在那裡。”

“可你不是兵。”

“所以我先去問清楚。”

把方才按舊令發船的白布收回來,疊好夾進冊中。這是自己的越界,不是沈硯的。若日後追責,要記得清楚。

然後往帥船走。

水火不容。水上是傷船和糧船的路,火裡是帥船與軍令的路。顧行舟站在兩者之間,第一次沒有等別人替選。

去帥船之前,先把碼頭上所有人到一。不是訓話,只是賬。

“我離開後,老徐管發船,盧管事管泊位,軍醫只管傷,不管死人。死人先編號,軍牌另放。若新令來,先驗印,再改冊。若我回不來,今日按舊令發船的事,寫我名,不寫你們。”

眾人一時靜住。有人想說不吉利,擺手止住。

“不是說死話,是免得事後來回推。戰場上最怕推,推著推著,錯就找不到人,死人也找不到名。”

老徐把接頁收進懷裡。他平時話多,這時只說:“你去問,問清楚。”

顧行舟點頭。

走出幾步,又回頭看了一眼傷船通道。方才清出來的三泊位己經滿了,第西條傷船正等在外側。一個小兵按定的規矩先取軍牌,再包隨作笨,卻認真。心裡稍稍定了一點。

這就是越界後先付出的東西:不能再守在每一旁,也不能親手核每一個名。把一部分職責出去,便要承認別人會、會錯、會嫌麻煩。能做的,是把規矩寫清,把責任留名。

帥船的跳板被火燒過,踩上去有焦味。上船時,鞋底沾了黑灰。那灰像從骨頭裡碾出來的,附在角上,怎麼也拍不淨。

沈硯的令在袖中發

知道接下來不是求不是去求沈硯放過,也不是求他救弟弟。是去問這道令值不值得拿命去填。若不值,要當面說;若值,也要把風險問到無可藏。

這是從賬冊裡學來的:每一筆支出,都要問去。人命更該如此。

後來有人問,帥船傳令斷時,憑什麼敢發船。顧行舟當時沒有答。其實答案並不複雜:舊令還有效,前線還在打,糧船己經裝好,風向也未變。停船看似穩妥,實則把所有風險都推給前線。

不是忽然有膽。只是把賬算完,發現不發比發更壞。

可這筆賬也有算不到的地方。若舊令己被帥船改過,只是新令燒在路上,發出去的糧船就可能撞進新部署。若敵軍趁火轉向,傷船通道再寬也不夠。說“我擔”,並不是一句話,而是承認這些算不到的地方若真,要落到名下。

把這段也補進接頁:傳令斷,按舊令續發,因前線補給未止;若與後續新令相抵,由顧行舟承責。

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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