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我失業的女上司,成了我的准嫂子》第5章 5(1)

作者:丹丹·23天前

我做的第一件事,是給自己租了一間小小的公寓。

雖然只有二十平米,但很好,還有一個小小的臺。

我買了一張的床,一套乾淨的被褥。

躺在床上的時候,我終於覺有了一個自己的家。

我做的第二件事,是去醫院做了一次全面的檢查。

結果出來了,和我預想的差不多,長期、大量的失,導致我嚴重貧,還有很多併發症。

醫生給我開了很多藥,叮囑我要好好休養。

我拿著藥,第一次覺,這是為我自己而活。

接下來,司順利的進行著。

張律師非常專業。

我父母和蘇明一開始還想撒潑耍賴,但在完整的證據鏈面前,他們的狡辯本沒用。

我提供的那些錄音,清晰的記錄了他們是如何一步步算計我,如何商量著把我榨乾價值後,就找個理由把我趕出家門。

“那丫頭就是個榆木疙瘩,讓幹啥就幹啥。”

“等哥跟林菲菲結了婚,就說剋夫,把趕出去,省得礙眼。”

“那三百萬的欠條,正好讓揹著,死了都別想翻。”

這些錄音在法庭上播放時,連旁聽席上都傳來陣陣氣聲。

我父母坐在被告席上,臉灰敗,像是瞬間老了二十歲。

蘇明則全程低著頭,不敢看我一眼。

最終,我贏了司。

法院判決我父母和蘇明,必須返還我一百二十七萬的工資,並支付相應的利息。

那份三百萬的債務合同,被認定為無效。

最重要的是,法院支援了我剝奪父母贍養要求權的訴求。

這意味著,從法律上,我跟他們,再也沒有任何關係了。

他們名下的房產和車輛,都被強制拍賣,用來償還欠我的錢。

蘇明和林菲菲,因為騙取公司醫療補助金和稅,被另案理。

據說,林菲菲的父親為了保住公司聲譽,花了大價錢,才讓免了牢獄之災,但名聲也毀了,被送去了國外。

而蘇明,則被判了三年。

我拿到那筆追回來的錢時,心裡很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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