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1章
從某種意義上看,武裝公安與野戰軍本是一脈相承。
歷史上,曾有整建制的野戰軍步兵團轉武裝公安序列。
在那段特殊時期裡,二者之間幾乎不分彼此。
之所以餘樂三人一到現場,隊長便急切地讓他們換上警服,原因其實很直接:
屋劫持人質的罪犯緒已極不穩定,他們挾持人質,本意是想與警方談判、換取生路。
倘若這時看見窗外出現著野戰軍作戰服的影,恐怕會當場嚇得魂飛魄散。
什麼時候,陸的執法任務需要野戰軍出手了?
“公安對,野戰軍對外”。
這是連不罪犯都知曉的原則。
若是連野戰軍都調來了,那便意味著對方不再留任何談判餘地,只剩“清除”這一條路。
走投無路之下,歹徒極可能選擇魚死網破,拉上人質同歸於盡。
換上警服後,三人迅速進狀態。
餘樂與陳小年均是尉,宋航則是士。
但由於餘樂來自五團四連,備一定的實戰經驗,此次行的現場指揮便自然落在他肩上。
“航子、小年,你們兩個擔任狙擊手,我負責前沿突擊,為你們創造機會。”餘樂快速佈置。
“樂哥,要不我來突擊吧,你當狙擊手。”陳小年提議。
“扯淡,信不過你樂哥?”餘樂笑罵一句,“別看我是狙擊手出,在四連哪次任務我不是衝在最前面?”
三人之中,宋航的槍法最穩、心理素質最好,擔任主狙擊手毋庸置疑。
餘樂和陳小年軍銜相同、擊水平也不相上下,誰擔任狙擊手都可以。
但當前形勢需要有人抵近周旋、吸引火力,這個人選必須頭腦靈活、應變迅速。
餘樂無疑更合適。
所謂“前沿突擊手”,就是要在火的第一時間而出,危險最高。
部署確定後,宋航與陳小年立即奔赴預定製高點,構建狙擊陣地。
據報,屋共有兩名罪犯,挾持了三名人質。
兩名狙擊手必須做到同步擊斃,才能確保人質安全。
窗外,餘樂持續與罪犯喊話周旋,試圖穩住對方緒。
然而歹徒十分狡猾,始終只有一人在窗戶附近晃,另一人則一直藏在掩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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