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寶兒回憶錄》第 301章 買孩子(1)

作者:金貔貅oo·1個月前

“我跟您逗著玩呢!我媽撿了個小孩子。”我趕解釋說。

“啊?!哪兒撿的?”吳皮一臉震驚的問。

“就是鎮子口的石碑下。”我指著外面說道。“您快給我們拿瓶喝吧!一會兒小妹妹該了。”小寶兒催促著。

皮愣了一會兒,然後從貨架上拿下來一袋大花牛的,我們小時候喝這個,是紅星牌子的,五塊錢一袋。他把遞給我們,“我這兒有賣,沒有瓶。你們得去鎮子的國營百貨店去看看。”我們倆付完錢,剛要走,就被他給住了。

“你們等等!”說完他就掀開門簾子進了他們家後院。老半天才出來,出來的時候手裡還拎了個袋子。

“給你們。這個是我兒子前幾年用的瓶和小服,你給媽拿過去,先用著。”他塞給我,我還有點慌

“這。。。這多錢啊?”我問道。

“不要錢,都是老街坊,沒事兒的。等過兩天我去你們家看看那個小姑娘。”吳皮說道。

我趕點頭鞠躬的謝他。我一時之間,都不知道說什麼好了。這還是我們認識什麼事都斤斤計較,算盤拉的啪啪響的吳皮嗎?我都不敢相信。

我和小寶兒拿著,抱著吳皮給的瓶和舊服就回了家。我把事經過學了一下。我媽什麼都沒說,只是點了點頭,說知道了。

我爸下班回來,也把去派出所報案的況說了一下。這邊派出所建議我們家把小孩兒送到縣城裡的兒福利院。按照一般況可以申請領養,再帶回來繼續養。但是我們家的況不符合領養條件。所以,如果送過去,就領不回來了。但是如果直接申請領養的話,就要繳納非常多的社會養費,也就是罰款。因為我們家本來已經就是超生了,再領養的話,視同超生了第三個孩子。所以按照第三胎繳納超生罰款。當然,這一切基於警方查詢不到孩子的生父母,建立在孩子確認被棄的基礎之上。

因為這件事兒還要從長計議,所以孩子暫時留在了我們家裡。

我們家撿了個孩子的事兒一下子就在鎮子裡傳開了。好多村兒裡的老街坊都上我家來看孩子,就跟看猴兒似的。

我們村兒上次撿到孩子的,還是好幾年前的二蛋媳婦放馬的時候撿到的那個男嬰。但是那個男孩是因為得了脊椎裂,長了個尾才被扔的。而我媽撿到這個小妹妹,可是白白淨淨一點病都沒有的。

小妹妹很聽話,總是睡覺。不哭也不鬧,醒了就吃,吃了就睡。

我媽每天把放在籃子裡拎到玩廠,一邊幹活一邊看著。回家做飯的時候,我和小寶兒流看著。我們漸漸適應了一家五口的生活。

來我們家看小妹妹的人很多,也有人想借機把要走養起來。主要有兩個人,一個是我爸的一個哥們兒麻子李,他和他媳婦結婚好幾年了,一直沒要上孩子。他跟我媽商量,想把孩子抱走養起來。我爸答應他考慮一下,一直也沒正式同意。

另一個就是吳皮。吳皮生了很多孩子,但是最後就活下來了最後雙胞胎裡的那一個最小的。按道理他已經有個兒子了,但是聽他說想再養個兒和兒子做個伴兒。他年齡也不小了,就想把這個抱回去養。甚至還跟我媽提出了,給我們一些錢,也就是經濟補償,但是被我媽拒絕了。

皮還是三天兩頭的來我家看緣緣,時不時還給緣緣帶他兒子玩過的玩和穿過的服。

本來這一切都再正常不過了,直到有一天,緣緣吃完了,我媽我去小賣部給緣緣買。我拿著錢走進到吳皮小賣部的時候。正巧有個人站在櫃檯外和吳皮說著些什麼。我進去的時候,有些慌。看了我一眼,就急匆匆的走了。

是來買東西的嗎?肯定不是。因為我注意到,是空著手走了。

這個人看起來很陌生,應該不是我們村兒的人,歲數不大,長得白,也乾淨。看我的時候我才發現,眼睛紅腫,一看就是剛哭過。

就在出去,與我肩而過的時候,誒~一悉的味道撲進我鼻孔裡。。。

這味道。。。

這味道。。。明明是緣緣上的味道。。。一很濃的香味。。。

我回頭看著掀開門簾子就往外面急匆匆的走了。我追著到門外,看著騎著腳踏車走到十字路口轉了彎。

“大寶兒!你站在那裡幹嘛?!進來!是買的嗎?”吳皮喊了我一句。我這才反應過來,我走到櫃檯前,把錢放在了櫃檯上。

“我妹妹喝完了,我再買一袋。”吳皮趕從櫃檯裡拿出一袋遞給我。

穿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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