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是個大老爺們,住進岳丈家,那是被人脊梁骨的“倒門”,要是岳父岳母給個冷臉,或者指桑罵槐,他也只能著。
前兩年,他在陳家過得小心翼翼,起早貪黑地幹活,生怕被人嫌棄是吃白食的。
可人心都是長的。
陳家二老,那是真把他當親兒子疼啊!
不管是家裡做了紅燒,還是扯了新布料,從來沒落下過他一份。
彩霞工作忙,回不來的時候,岳母總是變著法地給他做他吃的麵食,岳父更是沒事就拉著他在院子裡下棋,在外人面前,一口一個“我兒子”,那維護勁兒,比親爹還親。
沒有白眼,沒有算計,沒有當面一套背後一套的怪氣。
只有熱乎乎的飯菜,和一家人圍坐在一起的燈火可親。
高志鵬那時候才明白,啥家。
他在高家當了二十年的牛馬,沒換來一句好話;在陳家當了贅婿,卻活出了個人樣。
這份恩,比天大。
所以當初彩霞說沈家遭了難,要帶著全家下鄉陪大小姐吃苦的時候,他連個磕都沒打。
吃苦?
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只要跟著這樣仁義的主家,喝涼水心裡都是甜的!
“大小姐。”
高志鵬回過神來,看著沈月華,眼神里著子憨直的執拗,“您別嫌我說話直。我這人沒啥大本事,就認死理。誰對我好,我把命給他都。”
“我爹孃拿了兩千塊就把我賣了,陳家二老拿我當親兒子待,您和沈家帶著我們過好日子。這份,我高志鵬要是忘了,那還是個人嗎?”
他指了指這滿屋子的煙火氣,又指了指正在灶臺上忙活的沈姝璃。
“再說了,您看看現在這日子,雖然是在鄉下,可咱們兩家這十幾口子人,熱熱鬧鬧的,也沒比在海城的時候差多!只要您不趕我們走,我們就賴在這兒了!”
沈月華聽著這番掏心窩子的話,眼眶微微發熱。
看著高志鵬那張被歲月和風霜打磨得有些糙,卻依然坦的臉,心中最後一顧慮也煙消雲散。
這就是沈家帶出來的人。
哪怕泥濘,脊樑骨也是正的。
高志鵬的一番話,讓在場的人心裡都沉甸甸的,那是被義二字住的分量。
張志遠站在一旁,手裡還攥著那頂破草帽,指節因為用力而微微泛白。
他直著背脊,嚨了,看向沈月華。
“大小姐,老高是個實誠人,也是個有福氣的。雖然了贅,但陳家二老那是真把他當親兒子待。”張志遠苦笑了一聲,那笑容裡著子說不出的苦和涼薄,“可我就不一樣了。我要是不跟著您,不跟著沈家,我這輩子怕是都要被那幫所謂的‘親人’給吸乾了,最後還得落個不得好死的下場。”
沈月華看著眼前這個曾經意氣風發、如今兩鬢卻染了霜華的中年漢子,心裡微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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