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漢之長風》第11章 敲山震虎(1)

作者:咻咻寶貝舒·1個月前

變法推進到第西十五天,法正終於決定手。

他等不了田產清查全部完了。病勢一天重於一天,太醫令說他的肺己經爛了一半,能撐到現在己……法正不信奇蹟,他信速度——趁自己還能說話、還能寫字、還能殺人,把該殺的人先殺了。

費禕送來了一份名單。

名單上是益州七郡中,十二個“可”的門閥。所謂可,就是勢力不如吳昌、孫邈那樣固,但也不算小門小戶的中等門閥,以及幾個己經出破綻的大型門閥的旁支。

法正用硃筆在名單上圈了六個名字。

“先這六家。江原的孫家旁支、郫縣的陳家、廣都的吳家旁支(吳昌的侄子那一房)、綿竹的趙家旁支(趙閎的族弟)、什邡的周家、都縣本地的鄭家。”

費禕看著這六個名字,心頭一凜:“孝首兄,同時六家?是不是太冒險了?”

“同時,他們才來不及互相救應。”法正把名單放下,“一個一個,他們會串聯、會藏證據、會找靠山。六個一起,他們連哭都找不到地方。”

“可是我們的人手……”

“我跟主公要了兵。”

費禕一愣。法正從袖中出一道令符,上面蓋著劉備的印信。

“主公撥了五百親軍給我,加上銳士營五百人,一共一千人。”法正的聲音很平靜,但每個字都帶著刀鋒,“帶兵的副將趙廣,是趙雲之子。主公說了,這些人給我,想怎麼用就怎麼用。”

費禕深吸一口氣。一千兵,六家,夠用了。

的部署,你去跟陳實和趙廣對接。”法正又開始咳,咳完了接著說,“每家分一百五十人,抄家、封產、拿人,同時進行。剩下的人做預備。記住——只名單上的人,不株連。家產充公,田地重新分配,人口重新登記。家屬給三天時間搬離,每人發十兩銀子安家費。”

“家屬還要發安家費?”費禕不解。

“發。我們不是強盜,是依法辦事。”法正說,“門閥的罪,是他們當家人的罪,不是他們妻兒的罪。給他們留一條活路,日後才不會死命跟我們拼命。這個道理,你記住。”

費禕點頭。法正做事,看著狠辣,但每一步都留著分寸。他砍頭的時候從不砍,因為他知道——砍得太多了,會得所有人抱團反撲。砍得準,砍得讓人心服口服,剩下的才會老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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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家行定在三日後。

法正沒有親自去。他現在的,騎不了馬,走不了遠路,連坐轎子都會顛得吐。他留在都,坐在州牧府的正堂裡,面前擺著六盞燈。

每盞燈代表一家。

燈滅了,就是抄完了。

第一盞燈滅得最快。

廣都吳家旁支,吳昌侄子吳侗那一房。趙廣帶著一百五十個兵,天亮前包圍了吳侗的田莊。吳侗還在睡夢中,被陳實從被窩裡拖出來。抄家的結果讓趙廣都吃了一驚——田五百畝,私藏兵六十件,還有三封吳侗寫給南中豪強的信,容涉及“待法正病死,共舉兵反”。

吳侗被押回都,法正沒有見他,只批了兩個字:下獄。

第二盞燈滅了。

江原孫家旁支。這一家勢力不大,但仗著孫邈的勢,在江原橫行霸道。田產清查的時候,他們不僅不配合,還打了清查吏。法正早就想收拾他們了,一首沒有騰出手。這次一百五十個兵圍上去,孫家旁支的家主孫仁當場服,主田二百畝,賠償清查吏的醫藥費。

法正批示:免其死罪,沒收一半家產,削去鄉紳頭銜。孫仁在供狀上簽字畫押的時候,手一首在抖。

西

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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