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朝心尖本能一抖。
一無法控制的呼嘯而來。
為了掩飾這份,充分發揮作神:“還不夠,口說無憑,你得給我寫下來。”
邵允珩語氣寵溺:“好。”
林朝狡黠一笑:“寫一萬字論文,論證你我的心永不變。手寫!”
邵允珩目平靜,沒有毫不耐或者嫌棄,只是靜靜地著:“這樣你就開心了麼?”
林朝點頭:“是呀,只要你寫,我就原諒你,我就會開心啦。”
聞言,邵允珩彎了彎眼眸:“真好哄,我還給你準備了禮呢。”
有禮!
林朝雙眸蹭地一亮,有哪個人會拒絕禮啊。
出白的掌心:“哪裡,哪裡,在哪裡?”
邵允珩拿出禮盒子。
林朝趕開啟,一雙得炫目的鞋子就這樣展在面前。
真好看!
林朝第一眼就喜歡上了。
不過,不能表現出來,作為一個作怎麼能輕易滿足呢,必須要挑剔一番。
因此,皺了皺眉:“金啊,若是銀就更好看了,我想要銀。”
邵允珩立刻道:“我讓人送來。”
“什麼啊。”林朝不滿意,“是你送我禮,還是別人送我禮啊,當然是你親自去取。”
這就有點無理取鬧了,大半夜的讓他去取禮,這不是胡鬧麼。
邵允珩想到秦小叔說的原則,原則問題是不能讓步的。
他正想教育林朝一番。
就見啪嗒啪嗒掉眼淚,瞪著大眼,委委屈屈地看著他。
那副模樣,彷彿他做了天大的錯事一般。
也不說話,就這樣控訴地瞪著他。
邵允珩的心一下子就了。
其實......這也算不上原則問題,只是取一雙鞋子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