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小軍閥》第207章 陳元慶要見你(1)

作者:小書僮9527·23天前

“一百六十六人。”張重複了一遍這個數字,聲音在安靜的會議室裡迴盪。

“我們川南邊防軍,目前總兵力還不到一萬人,就查出一百六十六個有問題的人。雖然程度各有不同,但這比例也不算低。”

他站起,走到牆邊掛著的那面軍旗前,背對著眾人,緩緩說道:

“我們常說自己和舊軍閥不一樣,說我們要保境安民,說要讓弟兄們沒有後顧之憂。”

“可看看這些查出來的事——喝兵的,欺百姓的,連死人錢都不放過的……我們和那些被百姓唾罵的舊軍隊,又有多大區別?”

劉青山沉痛道:

“師座所言極是。此風不可長,必須嚴懲,以儆效尤!”

“嚴懲,肯定要嚴懲。”

轉過,目掃過眾人。

“但怎麼懲,懲到什麼程度,需要仔細斟酌。”

“罪大惡極、民憤極大的,比如陳元慶這種貪墨烈士卹導致孤流落街頭的,比如那個收賄賂、倒賣軍資的,必須從嚴從重!”

“但有些節較輕,比如只是一時糊塗剋扣了點菜金的,是不是可以給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李猛急道:

“師座!不能心啊!這幫兒子,有一個算一個,都不是好東西!今天敢吃空額,明天就敢賣槍賣炮!依老子看,統統嚴辦!”

李栓柱卻有些猶豫:

“師座,猛哥,有些兵……其實家裡也困難,一時糊塗。比如我團裡那個剋扣菜金的司務長,他老孃重病,急需用錢,他才……”

“困難就能貪?”

李猛瞪眼。

“那大家都困難,是不是都可以去貪?”

抬手製止了爭論:

“猛哥說得對,困難不是犯罪的理由。但栓柱說的也有道理,理的時候,要分清主次,考慮節。”

“我的意見是,先把這一百六十六人,按照問題質和嚴重程度,分幾類。”

“貪墨卹、收賄賂、倒賣軍資、嚴重欺百姓致人傷殘的,列為第一等,必須嚴懲,該槍斃的槍斃,該判重刑的判重刑。”

“吃空額數額較大、剋扣軍餉節嚴重、一般百姓的,列為第二等,視以撤職、降級、關閉、追繳贓款並罰款等罰。”

節輕微、初犯、且贓款數額很小的,列為第三等,可以給予記過、警告、罰款等較輕罰,以觀後效。”

他看向眾人:

“諸位覺得如何?”

劉青山思索片刻,點頭道:

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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