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元慶有錯,但我們……就沒有責任嗎?如果我們早有一套完善的卹發放、監督和困難幫扶機制,如果陣亡傷殘弟兄家裡的困難,有正規渠道反映和解決,陳元慶還會走這條歪路嗎?馮承志還會吃那麼多苦嗎?”
李猛默然。
“查吧,仔細查清楚。”
張拍拍李猛的肩膀。
“如果他說的是真的……那這個人,倒也不算完全無可救藥。”
“但法就是法,錯了就要罰。三年大牢,他必須蹲。這也給所有人一個代——無論什麼理由,都不能貪墨卹這高線!”
“我明白了,師座。”
李猛點點頭,臉上了些往日的暴烈,多了些深思。
“我這就親自帶人去核實。”
李猛匆匆離去。
張站在空的審訊室裡,心中百味雜陳。
陳元慶一案,像一面鏡子,照出了舊式軍隊管理下的無奈與混,也讓他更加堅定了儘快建立“軍務科”,完善軍人保障系的決心。
治理一方,遠不是打打殺殺那麼簡單。
人心、制度、理、法理……方方面面,都需要細細考量,慢慢打磨。這條路,還很長。
民國二十二年,公曆2月15日,農曆正月二十一。
川南邊防軍師部會議再次召開。
與上一次相比,氣氛更加凝重,但也多了幾分理與深思。
五位團長再次齊聚,每個人的表都不輕鬆。
張坐在主位,面前攤開著幾份剛送來的調查報告。
他開門見山:
“陳元慶一案,李團長己經初步核實了。王土生的老孃,趙小栓的妹妹、弟弟,以及那個幫忙捎錢的挑夫,還有陳元慶的母親和藥鋪掌櫃,都找到了,證詞基本吻合。”
“陳元慶挪用馮大牛卹金接濟其他陣亡傷殘弟兄家屬的況,屬實。”
他頓了頓,繼續道:
“他留給自己的十塊大洋,也確實是給他母親抓了藥。他本人及首系親屬,在同期沒有發現不明來源的大額消費或資產增加。可以認定,他主觀上並非為了個人樂而貪墨。”
會議室裡一片安靜。
眾人表各異,陳小果、劉青山面思索,李栓柱有些容,錢祿依舊面無表,李猛則是一臉複雜。
“但是!”
張加重了語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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