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吃軟飯》第28章 沈親覺得無趣(1)

作者:少女春宵·15天前

沈親覺得無趣,可他必須要挑一個出來。

招親的主意是沈親自己提出來的。

未婚哥兒不能隨意拋頭面,律法更是規定,未婚哥兒沒有財產繼承權、生意經營權。否則一經發現,沒收家產,杖刑一百。

像沈家這種況,只有沈親一個哥兒,若是父母亡故,且沈親又無婚配,家中錢帛只能由兩邊親族的男子繼承,而他則會被當作財產之一,由他們接管。

不然沈家這麼有錢,哪怕沈親一輩子不嫁人,都能活得很好。

但沈親有野心。

他自小在父母的耳濡目染下,於生意一道十分通。早年雖然病弱,調養到如今,已經好得七七八八了,只有偶爾才會犯上一回。

沈家家大業大,沈親病怏怏的又沒有繼承權,家族親輩只需要等他病故,就能坐

若是知道他的病已經好得差不多了,難保不會對他手。

錢財人心,人心不可測。

沈親想要做生意,想要獨立門楣,最好的辦法,就是招親。

他要找一個能夠拿到手上的人,這樣既方便將來行事,也不用人掣肘。

繡球按理來說,應該是要沈親自己製。

父母面前,他乖巧應承,實際上繡布送過來以後,沈親就開了手,讓小廝出門照著花樣買了一個。

買來的繡球自然比不了自己親手做的,不過沈親並不在乎。

繡樓之上,哥兒腳步慢移,不勝病怯。

他的目在人群裡穿梭尋覓著,忽而,視線落在了一個人的上。

那人儘管著寒酸,可氣質在一眾人裡面格外奪目。

看打扮,應當是名書生。

貧門書生,比尋常人更好拿

可不正中沈親下懷?

繡球從繡樓上高高拋下,直直地就朝宗妄砸了過去。

力道控制得過於巧,旁人連搶的餘力都沒有,宗妄的懷裡已然多了一枚小巧緻的彩繡球。上面似乎還沾染了哥兒上的香味道,一幽幽暗香撲進鼻中。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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