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娘挑挑眉,沒有多言,兩人很快進正題,聊起了正事。
李妙清從懷裡掏出了幾張折起來的紙,攤開後遞給了么娘。么娘接過,看著上面的繪樣以及用娟秀小字一筆筆寫著的備註,立馬喜上眉梢。
“你啊,果然是我的招財聚寶盆。”
么娘仔細去瞧上面的設計,每一都著心和仔細,實在無法想象一個人的腦子裡竟然有那麼多的想法,且許多著新意和天馬行空,讓人猜不看不明。
李妙清今年不過二十四,卻是個寡婦。的丈夫也姓李,名平,字之禮,是縣衙的主簿,正九品。按理來說,同姓不通婚,可李妙清卻是個例外,是個孤兒,無名無姓,由李之禮的雙親收養後才賜了個李姓,打小便是打著給李之禮當媳婦養的,俗稱養媳。
李之禮本是不願的,可打小一起長大的誼卻讓李之禮對李妙清生出了,讓他決定弱冠之年與李妙清婚的。然,世事難料,李之禮父母本就晚年才得他這個兒子,二老年事已高,在李之禮行弱冠禮那年,前後腳病亡。小小李家一夕遭變故,李之禮整個人都垮了,索李妙清一直陪在他邊,幫他站起來,度過父母雙亡之痛,並在之後高中,得遇良師,了一縣當了個主簿。
也是在同年,李之禮風大娶李妙清門,此後夫妻二人相伴數年,和和的。
只是上天或許對李妙清多有不公,在二十歲那年,李之禮在一樁抓捕流寇盜匪案中為救知縣因公殉職,自此李妙清便守了寡。
沒了丈夫,沒了公婆,甚至連個孩子都沒有,像李妙清這樣的子本該活得艱難,尤其還有家底,總是要被一些不懷好意的人惦念著。可本就是聰慧之人,公婆沒的那年,若非撐起整個家,幫著李之禮重振,哪會兒有後面李之禮高中,府衙做主簿的機會?加上李之禮為人謙和,做事對人公道,待人也很有義氣,府衙的那幫人對李之禮都是相當敬重的。如今,李之禮就這一門孀在,自是要好生幫襯的,否則豈不寒了人心?
有這一層關係在,那些個不懷好意的更是無人敢打的主意。
但其實,誰也不知道李妙清非李妙清,是穿越而來的,是來自未來現代社會的普通社畜。穿來前,正過馬路,有輛黑SUV疾馳而來,把直接撞飛不說,還碾了過去,當時到底多痛,李妙清已經不想去回憶了,只可憐才三十三歲,好人生才過了三分之一就噶了。
等再睜眼,已是這個時代的一員。
剛穿來幾天,還是嬰兒,心是悲痛的,可後來就淡然了,人嘛還是活著最重要不是嗎?無論在何,哪裡不是活?想一個現代人,獨立堅強、適應能力夠強總能好好活著吧?也是這個想法,讓坦然接了如今的時代。人嘛,如果不知道為變龍,那是活不下去的。
李妙清原來的工作是廣告設計,很多人都以為是院畢業的,實際上大學學的財經,學校裡考的還是會計方面各種證書,就連珠算這種相當冷門的也學過。所以,在這個時代用珠算算賬對來說本也不是難事,難的就是這個時代的記賬方式和習慣的記賬方式不太一樣,但依然習慣自己的那一套方式,反正只要賬平不就好了,過程嘛不是那麼重要。而在李之禮過世後,就開始找出路賺錢了,和錦繡坊的么娘合作也是巧合,過程不提,總之結果是好的,依靠設計首飾,提出一些適當的建議,好歹是有了謀生手段。
至於李妙清帶來的孩子,么娘是頭一回見。
李妙清是孤兒,無父無母,現如今丈夫公婆都亡故了,婚那些年也未有一兒半,按理來說邊忽然冒出一個孩子是非常奇怪的。但住在李宅附近的人都知道李妙清邊這小娃娃是好心從人販子手裡頭買來的,一開始對方還不肯買,還是李妙清去請了府衙人出面,才把孩子買了下來。據說,剛看到這孩子的時候,他一直在睡,上髒兮兮的,那人販子對他態度十分不好,拖來拖去的,所以上全是拖痕,也不知是什麼緣故,李妙清一眼就很喜歡這個孩子,便買下收在邊當弟弟養著,不但如此還託府衙幫忙給孩子辦了戶籍。
至此,這孩子便隨了李妙清姓,喚李小八。
李小八到底什麼名字,來自哪裡,他是丁點不記得,醒來後,無論李妙清怎麼問他,他都是搖頭。李妙清請來的大夫替他檢查過,檢查後才發現他後腦勺有個傷口,大概是被鈍重創過,因而患了離魂症,何時會恢覆,大夫也說不清楚,只道離魂症需好好調理,或許很快就能恢覆,又或許一輩子也無法恢覆。但他一直唸叨自己小八,這是李妙清對這孩子唯一的資訊,所以才會給這孩子取了李小八這名兒。
李小八很聰慧,什麼都懂,舉止也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孩子,李妙清曾和府衙的人推論過,他們都懷疑李小八是富貴人家的孩子。因為他很多東西都懂,識字不說還會寫字,雖然失了憶,有時候也很頑皮,在院子裡上躥下跳跟只猴似的,但手卻是極好的,且識得值錢的件。
普通人家的孩子在李小八這個年紀可學不到那麼多東西。
所以,李小八一定非富即貴。
為此,李妙清也私下讓府衙的人幫幫忙,去查一下李小八的世,畢竟富貴人家丟了這麼個大胖小子肯定比誰都著急,定然會到尋找的。
“阿姐,我想吃松子百合,待會兒我們去唐記吧?”忽然,李小八抬頭看向了李妙清。
李妙清聽到李小八喊自己,便停下與么孃的聊天,轉頭看向了他。
兩眼微微一彎,角掛著溫的笑意。
說:“好,待會兒咱們就去唐記買松子百合。”
對這個“新”弟弟,李妙清是真的很“寵”。么娘看了看李妙清,又看了看李小八,忽然覺得李妙清邊有個孩子陪伴著也蠻好的,不過二十又四的年紀,還那麼年輕,雖說可以改嫁,可再嫁不一定能遇到像李之禮那麼好的,與其隨意再嫁,不如收養個孩子在邊。
即便這個孩子是“弟弟”也總好過一個人,不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