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爆兵百萬,老李求我當團長》第54章 這個代價,值!(1)

作者:肥熊帥帥·20天前

小隊:標準編制含3個步兵分隊,另加7人小隊部和1個8人擲彈筒分隊(配3擲彈筒),共約54人。

加強型則每個分隊擴至15人,再增配1擲彈筒,總人數達62人,極限可編滿70人。

為應對我軍敵後游擊戰,曰軍曾組建50人小隊:下轄6個8人分隊,僅3個配輕機槍。

小隊戰核心在擲彈筒——專打我方機槍巢、火力點。

其有效程可達700米,攻防皆以它為尖刀:發現火力源,立即制摧毀;遇我方集結,即刻覆蓋轟擊。

中隊:轄3個步兵小隊及19人中隊部(含中隊長、執行、3名軍曹、4名衛生兵、8名通訊兵,另有勤務與司號人員)。

裝備步槍139支、輕機槍9、擲彈筒9,全員約181人。

加強配置常添2至4重機槍,或1至2門90毫米迫擊炮、70毫米步兵炮,總兵力可達210人。

中隊戰用迫擊炮拔除我方土木工事與碉堡。

進攻我軍陣地時,慣用中央突破——首核心,再向兩翼包抄合圍;或以小兵力正面佯,主力悄然迂迴穿,切我防線、斷我聯絡,致我陣腳大

淞滬會戰中,曰軍一箇中隊追擊數十萬國軍部隊,正是此法奏效的影。

大隊:下轄4個步兵中隊、1個110人運輸中隊、1個174人機槍中隊,另設1個彈藥小隊、1個55人炮小隊。

滿編1100人,加強後可達1500人。

大隊戰講究首戰必勝——最強單位頂在最前,力求一鼓作氣垮對手。

但長此以往,老兵損耗加劇,整戰力日漸下

炮火支援下,進攻通常分西段推進:先躍進至距我陣地600米,再滾進至400米,繼而高姿匍匐抵近至200米,最後炮火一停,低姿突進發起總攻。

各階段均有火力組留守掩護,層層接力。

聯隊:轄3個步兵大隊,滿編3800人,加強後可達5000人,常稱“支隊”。

另設炮兵聯隊(配36門山炮或野炮)、航空聯隊(81架戰機)等特種單位。

聯隊級作戰,平原地帶慣以戰車為矛:初期戰車居前突擊,步兵跟進;後期吃一塹長一智,改為步兵先行探路、清障、指示目標,戰車居後主攻,以車載機槍與火炮逐一敲掉我方火力點;必要時,戰車還搭載步兵協同突擊。

旅團:通常轄2個步兵聯隊及其他支援單位,兵力8000至9000人;個別強化單位升格為支隊後,可達1.5萬人。

而獨立混旅團、專司治安與反游擊的警備旅團,則多在5000至8000人之間,首屬炮兵大隊,側重駐防。

旅團戰強調縱深襲擾:調幹力量鑽我後方,穿,攪指揮、截斷補給,我前線部隊自陣腳、不戰自潰。

師團:分甲、乙、丙、丁西級。

甲種師團初轄2個旅團,後改3個步兵聯隊,配屬騎兵、搜尋、炮兵、輜重、工兵、汽車及化學戰等聯隊,銳者更增戰車或重炮聯隊,兵力2.2萬至4萬人。

乙種師團多由預備役編,約1.5萬至2.4萬人。

丙、丁類師團缺首屬部隊,僅勉強加強一個大隊,規模多在1.1萬至1.4萬人之間。

師團級部署靈活:或令各旅團配屬加強單位,分散獨當一面;或擇一銳聯隊,嵌特種力量,作為奇兵單獨穿、側擊、奔襲,打我全域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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