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爆兵百萬,老李求我當團長》第185章 日內瓦公約!(1)

作者:肥熊帥帥·19天前

(一)所有未實際參戰者——包括繳械士兵、傷病員、被俘人員及其他喪失戰鬥力者——無論何時何地,均應獲人道善待,不得因種族、信仰、別、出或貧富而區別對待。

對這類人,絕對止:

(1)傷害生命或肢,尤其謀殺、致殘、待與酷刑;

(2)充當人質;

(3)踐踏人格尊嚴,尤指侮辱、貶損對待;

(4)未經備正當程式、文明社會公認司法標準的法庭審判,擅行定罪或決。

(二)傷病員必須及時搜尋、妥善救治。

公正的人道主義組織,比如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有權向戰各方提供援助。

戰各方也應積極協商,過特別協議,推本公約其他條款全面或部分落地實施。

上述安排的施行,並不改變任何一方在法律上的地位。

既然山本特工隊搬出了《日瓦公約》,李允龍等人自然照單全收。

話音剛落,山本特工隊員臉上頓時浮起鬆快的笑容——那是一種劫後餘生的輕鬆,還帶著幾分得意。

其中一人立刻首腰板,朗聲說道:“依據《日瓦戰俘公約》,我們此刻己是正式戰俘!”

“你們必須保障我們基本尊嚴,給予人道對待……”

“嚴任何形式的毆打、辱、歧視,更不準殺害、肢解、待,或施加酷刑!”

“不得將我們扣為人質,不得踐踏我們的人格與名譽!”

“包括避免驚嚇、止平民圍觀滋擾!”

“尤其不能公然貶損、惡意嘲弄、刻意矮化我們的份……”

“我們不是報復目標,更不該因某個人的行為,遭到集懲罰……”

“戰爭一結束,必須立即釋放,不得無故拖延!”

明眼人都看得出,他們打的是進戰俘營再伺機的主意。

論單兵素質、野外生存、滲反制能力,這群人確實個個是狠角

從戰俘營裡溜走?對他們而言,不過是翻牆摘果子般尋常。

這招,就是典型的緩兵之計。

李允龍聽完,角一揚,笑得既爽利又帶刺:“背得真溜啊……嗯,真不含糊!”

“連我都忍不住想給你鼓掌!”

“不過你剛唸叨的,是《關於戰俘待遇的日瓦公約》——那是給正規軍戰俘定的規矩。”

“而你們?”他頓了頓,目如刀,“兒夠不上‘戰俘’兩個字!”

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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