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同房兩次,要離婚他跪求覆合》第224章 水火不容(1)

作者:一隻小甜餅·18天前

第224章  水火不容

自從商崇霄放出訊息要全面對付盧熙,他就把所有人脈和關係投到打擊盧熙上,不僅專門從設計上推出了翡翠搭配鑽石的款式。

還挖走了好幾個盧熙的設計師和金牌店長,後者帶走了很多高質量的客戶。

客戶也是因為對盧熙的變差而自願離開的。

在富太太看來,既然商家能做出更好看更有收藏意義的珍貴首飾,對方在海外又很有名氣,炫耀起來當然更有優越,畢竟現在國際場合多得是,一個外國人連名字都沒聽過的珠寶品牌,哪裡比得上大名鼎鼎的國際奢品。

客戶的轉移,一方面是商崇霄的手段,另一方面也是市場需求的轉變和圈子跟風。

這把盧熙氣得夠嗆,如果盧熙是個單純的生意人還沒有這麼焦灼。

但是他整條生意鏈條,都和緬甸的一條灰產線掛鉤。

每個月都會有很多非法收益流到他的公司賬戶,以購買黃金或翡翠的名義,而後他要將這筆金額,除去正常的利潤,用於購買緬甸的翡翠原石——將錢送回原主手中,這筆錢就洗乾淨了。

但是為了防止自己被司法機關盯上,他就需要足夠大的資金庫,來混淆視聽。

所以一旦他的生意出現急劇的下,他就很難給那邊的重要人做事,進行一些灰易。

盧熙的小弟也是替他著急:“老大,您現在在國,很多事都不方便做,要不要渡進來做?”

盧熙卻很清醒:“這個姓商的有點頭腦,如果不是立場不同,我倒是欣賞他,他聰明的地方就是把這種競爭放在最表面。

如果他現在出事,上面會第一時間注意到我,以前都是小問題,能糊弄得過去,一旦牽涉到刑事重案,我們本經不起查。”

小弟提議:“那就從他家人下手,就不相信他能為了賺錢,連親都不管。”

盧熙煩惱,他在警方那頭吃癟後,就調查過了。

這個商崇霄的媽媽,父母都是廳級,自己也是警校出來的,市公安局局長還是的老同學,這個背景,要是出事,能驚京市。

小弟最後說:“那隻剩下他,好像是一個瞎眼老太太,綁架他。”

盧熙一杯酒怒摔到地上:“虧你他媽的說得出來,你有人嗎?一個巍巍的老太太都下得了手。”

手下嚇得連忙下跪:“對不起老大,我錯了,我再也不說了。”

盧熙收了口怒氣:“算了。”

盧熙出生在雲南山區,從小就被拋棄,爸爸媽媽都不知道是誰,是住在山裡的阿婆撿到並養長大的。後來十幾歲的時候被拐賣到緬甸園區,經歷過做畜生的時候,也植了非正常的三觀。

但是始終對養育自己的那個聾啞老人有非同一般的

只是可惜,他沒能讓老人過一天好生活,老太太就已經跌下山死掉了。

他再怎麼豪華風大葬,也報答不了了。

所以盧熙一直對,老人,殘疾,聾啞,有別樣的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