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一萬兩,侯府棄子當自強!》第62章用地之分,啥,還要引進人口?(2)

作者:兔兔會飛·4天前

上河村是沈氏的

幾代人都在這裡紮,經過百多年的發展,沈姓已經佔了全村三人口。

族田也有八千畝,族學,祠堂,議事廳,都是沈家的印記。

可要是按林修的路子走下去,外來人口將會大量湧

等這些人站穩了腳跟,沈家在上河村的分量就會被稀釋。

他這族長的位子還坐得穩嗎?

說話還算不算數?

這筆賬,他算得比誰都清楚。

乃至於林修提出這個建議後,他沒有第一時間答話。

......

不過周德昌,王守仁和李富貴倒沒這層顧慮。

他們不是宗族大戶,在上河村本就比不過沈家。

外來人多了,反倒能沖淡沈家一家獨大的格局,對他們沒壞

看完契書,幾人沒什麼異議。

甚至周德昌率先開了口:“林公子,我手裡還有二百三十畝閒置的耕地,一直沒人種,您要是需要,我原價七讓給你。”

王守仁跟著開口:“我也有一百八十畝,都是好地,就是缺人種。”

李富貴著手,圓臉堆滿笑:“我那邊些,九十畝出頭,但位置好啊,挨著村市南邊......”

這話一齣,林修心裡有了數。

之前那些荒地是用作商業的,四家以此,可以從禾商行獲取分紅。

但耕地不同。

按景國《田畝管制令》,耕地與商用地的質截然不同。

耕地歸農,《賦役全書》約束,十五稅一的田賦是死規矩。

耕地不得擅自變更用途,除非經七以上田主聯名呈,並報縣衙。州府兩級核准。

即便核准了,改變質後的田畝仍需補繳三年追溯稅款。

而商用地歸商,《商律通則》管轄。

商稅為三十稅一,用途靈活,可建工坊,鋪面,倉儲,無需層層審批。

一句話:耕地起來比商用地難十倍。

這幾人都是明白人。

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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