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一心要錢,霍先生自閉了》第 104章 判令二人將華宇建材全部資產返還給季舒然(2)

作者:一路相伴·3天前

“可劉桂香的繼承是有條件的——必須把季舒然養大人,不能待。做到了嗎?原告在季家過的是什麼日子,需要我一件一件擺出來嗎?”

“更何況,劉桂香明知原告有百分之八十的份額,卻夥同季華宇以二十萬元賄賂律師囑,擅自將原告名下的份轉移到自己名下。這已經構了侵佔罪,所以更沒有繼承權。”

看向季華宇和劉桂香:

“被告對此有什麼要說的?”

季華宇張了張,還沒開口,季舒然忽然站了起來。

“法,我有幾句話想說。”

點了點頭。

季舒然轉過,看著被告席上的季華宇和劉桂香,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清清楚楚:

“我在季家生活了二十多年,吃穿不愁,但他們從來沒把我當兒。家裡的兩個哥哥,要什麼有什麼,我想學畫畫,他們說沒用。”

“大學志願是他們替我填的,工作是他們替我安排的,連婚姻都要替我做主。”

的聲音有些發,但依然平穩:

“前段時間,我爸——季華宇,讓我去陪一個採購經理睡覺,就因為那個經理不打算續約了,要不是我反抗,還真被他得逞了。”

旁聽席上一片譁然。

劉桂香的臉一下子漲得通紅,想要開口,被季華宇拉住了。

實業應該早就把事查得清清楚楚了,如果反對,他們很可能會把當事人找出來作證。

“我沒有對不起他們。”季舒然看著他們,“是他們對不起我。我媽媽留給我的公司,被他們霸佔了這麼多年。”

“我只是拿回屬於我自己的東西。至於那百分之二十——囑上寫得清清楚楚,他們必須把我養大人,而且不得待。”

“可他們讓我去陪採購經理睡覺,這算不算待?這樣的姐姐,還有資格分那百分之二十嗎?”

法庭上安靜了幾秒。

實業的律師抓住時機,補充道:

“法,被告在明知囑存在的況下,以非法手段侵佔原告財產,數額巨大,節惡劣。”

“我方請求法庭依法判令被告歸還全部被侵佔財產,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那位老律師也被傳上了法庭。

他站在證人席上,低著頭,把當年季華宇夫妻如何給他二十萬、如何讓他囑的事,一五一十地說了出來。

說完後,他聲音沙啞地補了一句:

“這些年,我一直良心不安。今天說出來,心裡好多了。”

合上了卷宗。

判決結果當庭宣佈——季華宇、劉桂香非法侵佔他人財產,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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