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周行》第355章 軍容與國容(2)

作者:火火同學·14天前

他忽然想起昨夜智瑤的背影,想起那句沒說完的話:

“他選中的人……”

選中的人,後來如何了?

了刀,還是了執刀者?

抑或,了刀刃上第一道豁口?

魏國,安邑。

李悝展開新田傳回的遴選題錄,在狗剩那片策論簡上停住。

他讀了三遍。

“能予民利者,其法可行;能予民權者,其制可久。”

他擱下簡,對側屬吏道:“去歲我作《法經》,自謂盡括天下刑名。今日觀此子之論,才知我困在‘’字裡太久了。”

屬吏不敢接話。

李悝起,踱至窗前。

“利者,民之所趨;權者,民之所能自為。法不能予民利,民必舍法而趨私利;法不能予民權,民必附能予權者。”他頓了頓,“此子十三歲,邯鄲一販繒家兒,所見已在百年之後。”

窗外,安邑城的暮裡,新設的農法吏署正亮起第一盞燈。

那是姒今日該歸來的時辰。

李悝忽然想,若把魏國比作一艘船,他李悝充其量是修繕船艙隙的匠人。

而那個邯鄲年,已在設計龍骨了。

新田,戊時。

第二試的閱卷結果尚未公佈。狗剩獨坐槐林邊,膝上攤著那捲《司馬法》。

篝火的跳躍在竹簡上,“國容不軍,軍容不國”那行字忽明忽暗。

他想起趙將軍說過的一句話:

“盛世以禮束人,世以法束人,末世以刀束人。可束人之,久了都會變刀。”

那時他不解其意。

此刻他著竹簡上兩千年前的文字,忽然有些明白了。

《司馬法》書之時,周室尚能號令諸侯,軍容與國容確有界限。那是盛世餘暉,人們還相信禮能約束刀。

如今晉國六卿各擁私兵,楚王以水師行復仇,齊國田氏以家量收民心……

刀早已不是刀。

刀是授田令,是市易法,是《匠戶令》的核準權,是國學的二十個名額。

殿祿

退

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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