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噬》第 49 章 三天後(1)

作者:鹿不見鯨·12天前

第 49 章

三天後,鏡海市港區圖書館。下午兩點,日從高窗上照進來,在佈滿灰塵的空氣裡切一道斜長的柱。退休管理員老周坐在借閱臺後面,正在修補一本線的舊書。他已經在這間圖書館工作了三十年,從索引卡片時代幹到了電子借閱時代,手指被紙頁割破的次數比被刀割的還多。他認識宋知意,十多年前剛考上明理大學那陣子,幾乎每個週六下午都泡在圖書館裡,坐在最角落靠窗的位置寫東西,一寫就是一下午。那時候用的還不是灰綠鋼筆,是鉛筆,寫得很用力,紙上經常留下深深的凹痕。有一次把鉛筆寫禿了,來借閱臺問能不能幫忙削一下,說櫃檯太了,筆芯會斷。他把自己的卷筆刀借給了

現在老周已經退休返聘,頭髮全白了。他正在修一本被蟲蛀了邊角的本地誌,手指著鑷子,小心翼翼地把碎紙屑從書裡夾出來。圖書館裡很安靜,只有中央空調低沈的嗡鳴和偶爾響起的翻書聲。

林默從圖書館正門走進來,穿過高窗投下的柱,走到借閱臺前。老周抬起頭,推了推老花鏡,看到面前站著一個二十五歲左右的年輕人。灰夾克,手在口袋裡,表很平靜。他記很好,認出這個年輕人以前陪宋知意來過幾次,每次都坐在對面,寫東西,他就看金融期刊。那時候他經常想,現在願意陪人來圖書館的男人不多了。他還想,那個寫詩的姑娘和這個看金融期刊的小夥子,看起來不搭,但坐在一起的樣子又不違和。

老周放下鑷子,摘下老花鏡鏡片,出一個老人的微笑,眼角的皺紋堆在一起,像一本被翻過太多遍的舊書。“你是宋小姐的朋友吧?之前借的書還沒還。那本詩集,快到期了。還書期限是月底。”他說著站起來,想去查電腦裡的借閱記錄,膝蓋在桌了一下,疼得他倒吸了一口氣,但他還是笑著擺擺手,說老了老了,起都費勁。

林默看著他。然後出手,按在老周的手腕上。作很輕,像在扶一個站不穩的老人。老周低頭看了看那隻手,又抬頭看了看林默,,似乎想說什麼,但沒說出來。瞳孔裡的在幾秒從聚焦變渙散,然後完全靜止。他倒在借閱臺上,臉側在那本修了一半的舊書上,老花鏡下來掉在地上,鏡片上有一條裂紋——是剛才撞到桌時磕的。

林默鬆開手。老周的記憶湧進來——三十年的圖書館生涯,退休金,老伴三年前走了,兒子在南方打工。這些他不打算留,直接推到意識最深。他在記憶裡找另一樣東西,找到了:老週記憶裡的宋知意。坐在圖書館靠窗的位置,十八歲,十九歲,二十歲,鉛筆禿了又來借卷筆刀。說櫃檯太了筆芯會斷。把鉛筆屑倒進紙簍裡。低頭寫詩時頭髮垂下來擋住半張臉。用手背額頭上的汗,紙上留下半枚汗漬。這些畫面老周看了四年,從大一看到大四。老周從來沒有在意過——對他而言,只是一個常來借卷筆刀的普通學生,是三十年來無數讀者中的一個。但林默在意。

他把老週記憶裡關於宋知意的每一幀畫面全部提取出來,存放在自己意識的最上層。那些畫面的解析度很高:十八歲那年的碎花子,十九歲那年袖口磨出的邊,二十歲那年第一次在詩稿空白畫圈——那時候畫的圈還沒有後來那麼圓。老週記憶裡的這些碎片,和他自己記憶裡的,不是同一個角度,不是同一個年份。但都是。十八歲的那個,還沒有遇見他。還沒有開書店,還沒有教孩子們寫“”。還在用鉛筆,還在改詩,還在公告欄上那首《等海》。他收集這些,不是為了懷舊,不是為了安。是為了完整。他要從所有見過的人腦子裡,把一片一片拿回來。

他把手從老周的手腕上移開,繞過借閱臺,打開了電腦上的借閱記錄系統。找到宋知意的名字,點選刪除。借書人不詳。然後他離開圖書館,經過高窗投下的柱時,柱裡飛舞的灰塵被他的截斷了幾秒。

天開始下雨。雨而均勻,落在港區的集裝箱堆場上,落在圖書館門口的臺階上,落在路燈還沒亮起的電線杆上。林默沒有打傘。他沿著港區碼頭的護欄走,走到老錢死前靠過的那段護欄前停下來。海面在雨中泛著灰白,遠集裝箱吊機正在緩緩轉,紅的指示燈在霧氣中一明一滅。他想起老錢的記憶裡有一個細節:老錢在碼頭修吊機的時候,認識一個工頭。那個工頭也見過宋知意——有一次宋知意來碼頭採訪老錢,想寫一首關於碼頭工人的詩。帶了一個錄音機,問老錢每天幾點起床,幾點下班,下班之後做什麼。老錢說下班之後打麻將。笑了,說你不能寫點別的嗎。老錢想了想說,有時候也去海邊坐著。

工頭當時在場。他看到宋知意站在碼頭邊上,海風把子吹得獵獵響。站的位置剛好是林默現在站的位置。這意味著工頭也有一幀的畫面。林默把這段回憶調出來,鎖定,標註座標。工頭還住在港區,應該不難找。他繼續往前走,雨把他的頭髮在額頭上。他沒有

之後的一週,林默又掠奪了四個人。每個人的記憶裡都有

第一個人是港區菜市場賣調料的大姐。宋知意以前每週三早上來買菜,站在調料攤前挑花椒,挑得很慢,一粒一粒翻,說要挑夠麻的。大姐每次都說“姑娘你這麼挑我怎麼做生意”,然後還是笑著給稱。林默在大姐收攤的時候的後頸,只拿走了幾分鐘。他把那幾分鐘裡關於宋知意的畫面全部提取出來:彎腰挑花椒時頭髮從耳朵後面下來,用手指起一粒花椒對著看,笑著說這個夠麻。

第二個人是書店巷口賣包子的老陳。老陳的記憶裡有很多個清晨,宋知意站在攤位前等包子出籠。冬天把手在袖子裡,只出一手指點要什麼餡。豬白菜。每次都是豬白菜。老陳問不換換口味,說“我朋友只吃這個”。林默拿走了老陳幾分鐘的清晨。他把這些清晨堆放在圖書館那個上午旁邊,按年份排序。

第三個人是詩歌課上一個孩子的父親。他是個沉默寡言的男人,在港區修船廠做焊工。他只來過書店一次——接兒放學。他看到宋知意蹲在地上給他兒繫鞋帶。很自然地蹲下去,把兒的鞋帶從腳踝上繞了一圈再繫,說這樣不容易松。站起來的時候子沾了筆灰,他沒有提醒。林默拿走了這個畫面。這是他收集的碎片裡最近的一張——發生在詩歌課開辦後不久,是他自己也在場的那個下午,但他沒有看到這一幕。在詩歌角的另一頭,背對著櫃檯,他當時正在改詩,錯過了蹲下來繫鞋帶的瞬間。現在他補上了。

第四個人是港區醫院的前臺護士。見過宋知意最後一次就診時的樣子——坐在椅上,膝蓋上放著一個牛皮紙筆記本,無名指部有一塊幣大小的皮,邊緣泛著淡紫。護士幫掛號的間隙,把筆記本翻開又合上,用拇指輕輕著紙的邊緣,像是在一個有溫度的東西。護士當時在想:這個病人好安靜。林默拿走了護士幾分鐘的時間。他把這個畫面存在最上面一層。這是他第一次看到作為“病人”的樣子——不是在家裡,不是在他面前,是在外人眼裡。外人眼裡的也還是:安靜,篤定,握著筆記本的手指雖然僵,但紙邊緣的作很輕。

他每天太下山前回到書店,在櫃檯後面的椅子上坐下,面前攤著牛皮紙筆記本,開始拼湊這些碎片。不是寫在紙上——是寫在腦子裡。把張姐記憶裡買菜的樣子和包子鋪老陳記憶裡等包子出籠的樣子放在一起,把圖書館老週記憶裡削鉛筆的樣子和護士記憶裡紙邊緣的樣子放在一起,讓這些碎片在意識裡慢慢拼一張完整的畫面。十八歲在圖書館削鉛筆。二十四歲在往生書店改詩稿。二十八歲在海邊潑水。三十二歲在詩歌課上繫鞋帶。三十三歲在病床上紙邊。這些畫面來自不同的人,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年份。但它們都是。他要活夠久,久到把所有碎片集齊。在這期間,他還需要更多時間。別人的時間。他不在意那些被掠奪的人——他們本不認識,不配擁有的任何一幀畫面。一顆花椒,一鞋帶,一個卷筆刀,一盞路燈。這些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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