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許久,方師爺和王捕頭過來了。
方師爺五十出頭,留著書生的八字鬍,長了個賊眉鼠眼。
王捕頭四十來歲,腰配挎刀,五大三,一張大圓臉,絡腮鬍子糟糟。
二人進大堂之後,並沒有立刻行參拜之禮。
師爺搖擺著手中的扇子,問道:“敢問堂上,你可有朝廷下發的文書?”
“怎麼,你不信我是林楓麼?”
“呵,豈敢。只是,朝廷的名,怎能隨意賦予他人,不能僅憑這,學生就當您是縣太爺了。規矩還是不能不講的。”
林楓竊笑著:“是麼,據規定的行程,本應該昨日下晚就到嵐山縣了,為衙門小吏,你們不去查詢麼?朝廷下發的文書,你們收到了吧,本可是帶著三萬兩銀子來的,你們就不怕銀子丟失?”
聽了他的話,師爺一點也不含糊,反而笑著開啟摺扇:“呵呵,這位朋友,學生說的,正是這點。據可靠訊息,本縣的知縣大人已經被紅河谷強盜擄劫,怎麼可能沒有救兵就出來呢?”
好一個說辭,好一個師爺!
按照他的意思,林楓被土匪抓走,就應該死翹翹了,本不可能跑出來。
那麼跑出來的,就一定不是縣太爺本尊了。
如果拿得出文書,證明是縣太爺本尊,但土匪能放走知縣麼,必定是知縣勾結了匪徒。
這樣以來,如此知縣,人人得而誅之了。
可以說,林楓現在不管是不是縣,都難逃一死。
“方師爺,你很會說話。”
“不敢,學生只是據實而論。你說你是知縣大人,銀子呢?莫非是你把銀子送給了山賊,而後又被放了?”
我,那可是滅九族的大罪啊!
想一想,林楓昨天才被土匪抓走,方師爺這麼快就知道了,能說他和整件事沒關係麼。
鬼都不信!
驚堂木一拍,林楓喝道:“大膽!——方師爺,山賊把本抓走,訊息只有山賊才知道,你是怎麼知道的?莫非,是山賊給你的?”
“這......”
方師爺賊眼球一轉:“是我在山賊當中安了一個線!”
“是麼,那就奇怪了,既然你能得到確切的訊息,為何不帶著本縣的衙役前去營救?反而在家中呼呼大睡,你知道自己該當何罪麼?”
“你......我......我是今天早晨剛知道的,正打算去營救大人呢,不想被你這個假的知縣給誆到這兒來。是可忍、孰不可忍!王捕頭!拿下此賊!以正視聽!”
捕頭聽罷,大手一揮,兩旁的捕快紛紛來到林楓邊,將公案給圍了起來。
噌的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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