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當縣令,就被女土匪綁了》第66章 要知道(1)

作者:龍過九州·2024-04-10

第66章

要知道,黃玉是朝廷才有的,底下人弄不到。

下方的字是......兩江總督,林楓!

“啊?!”

方縣令驚的下掉在地上,猛然跪地,渾打著哆嗦。

“卑、卑職......卑職方濤,見過總督林大人......卑、卑職......”

總督?

齊同生愕然,在場的差役也愕然。

林楓才二十多歲啊,怎麼會做到總督呢。

朝廷裡的總督,至也是五十歲開外的,沒有立下功績,沒有背景支撐,無論如何也做不總督啊。

就算是最年輕的巡,也有四十多歲了。

“假的吧?!”

齊同生拿過去一瞅,他是做生意的,也瞭解過不員印信。

這玉是朝廷工匠打造的,其複雜程度,民間萬難做的出來。

他還是不信,林楓中探花也沒多久,才幾個月的功夫,直接升任總督了。

他有什麼功偉績不麼。

“林楓,這一定是你來的!”

?你真會開玩笑,假冒兩江總督是個什麼罪名?”

玩的更大了,是兩江總督!

兩江總督的職,僅次於宰相啊,權勢熏天!

數個省份的大小職,他都有權節制,本朝律法是:兩江總督有權斬殺巡以下所有吏,不用請旨,殺個縣令就跟死個螞蟻似的。”

“你真的是兩......兩江總......總督?”

林楓只跟跪在地上的縣令說話:“方縣令,你不知道本督的份,我也不怪罪你。可是你助紂為,大失,在一個員外面前稱自己是下,朝廷的臉面都讓你給丟盡了!他兒子辱良家婦,你非但不制止,還來相助,你說你該死麼?”

滿頭大汗的方縣令,只有磕頭求饒了:“大人饒命!下......卑職不知啊,卑職糊塗!求林大人開恩!卑職下次再也不敢了!”

這貨還不能死,留著幫他找母親要

“方大人,本督有件事要麻煩你。”

“不敢......總督大人有命,卑職萬死不辭!當效犬馬。”

“本督的母親走丟了,人肯定還在你的地盤,你要是能在五日找到,本督就赦免你的死罪。”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