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穿越人的逆襲之路》第四百八十九章 無為而治(1)

作者:李運子·12天前

在等待各方反應和理後續事務的間隙,孫定運讓書吏調來了更多前任高知府任的卷宗,尤其是那些涉及民間糾紛調解、士紳請託、以及一些不了了之的舊案記錄。

翻閱愈多,他對那位未曾謀面的前任的治理風格,愈深。

那是一種心編織的、充滿人世故的無為而治。

記錄顯示,天和八年,城外兩個村莊因灌溉水源發生械鬥,傷數人。

高知府沒有升堂審斷,而是將兩村的鄉紳、族長請到府衙後花園,設宴調解。

席間不談律法,只談鄉誼、和為貴。

最後,在知府大人的勸導和撮合下,雙方鄉紳自願達協議。

水源共用,流管理,傷者醫藥費由兩村公田收支付,不足部分由幾位德高重的鄉紳慷慨解囊。

至於最初引發糾紛的水渠產權模糊問題,則被輕輕繞過。卷宗結尾寫著:“兩造心悅誠服,念府尊仁德,闔境安泰。”

孫定運看著那心悅誠服西個字,能想象到當時宴席上鄉紳們推杯換盞、底層村民或許敢怒不敢言的場景。糾紛看似平息,源未除,鄉紳的權威和控制力反而藉此機會加強。

一個外地布商控告本地綢緞行聯合價、欺行霸市。

高知府批示,商賈之事,貴在流通。著該行行首妥善置,以保市場平和。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卷宗裡附了一頁非正式的記錄,似乎是師爺的筆記:“行首錢某(即錢伯鈞)己來拜會,言明乃誤會,願補償布商些許損失,並承諾往後公平易。府尊以為然,此事作罷。”

有民夫狀告里長在徵發徭役時貪賄,富人出錢免役,窮人累死累活。

高知府批:里甲之制,重在公平。著該縣查核,申飭里長,下不為例。 縣裡報上來一份輕描淡寫的查核報告,說里長一時失察,己嚴加訓誡,此事便了結。

幾乎所有的民間訴訟,只要涉及士紳、富戶、胥吏,高知府的第一選擇都是調解、申飭、著妥善理,極用律法進行是非分明的判決。

他像一個高超的泥瓦匠,哪裡出現裂,就用人、面子、區域補償的灰漿去糊上,讓表面看起來潔平整。

他對待下屬也如此。對胥吏們的常例,只要不太過分,他默許;對各級員的小作,只要不影響大局,他寬容。

他甚至會利用年節、壽辰等機會,用自己的養廉銀或府庫些微結餘,給下屬們發點節敬、辛苦錢,以示恤。

整個府衙在他的治下,維持著一種低效但平穩、有些灰但不過界的運轉狀態。

這種治理的好顯而易見,高知府任,高州府沒有大子,賦稅基本完,上下員對其評價不錯,因為他通達理,士紳階層擁護他,朝廷考核自然也是良等。

他本人也得以平穩升遷,留下一個寬厚長者的名聲。

但孫定運看到的,卻是這無為之下積累的深重弊端。

正義缺位:律法為擺設,是非曲首讓位於力量博弈和人勾兌。底層百姓的冤屈很難過正式渠道得到公正解決,要麼忍氣吞聲,要麼尋求同樣不甚明的私力救濟。

積弊深重:胥吏的貪婪在默許中滋長,士紳的權勢在調解中鞏固,各種潛規則大行其道,社會公平的基石被不斷侵蝕。

公共事務荒廢:需要利益、得罪人的公共建設被無限期推遲,因為高知府不願打破那種脆弱的平衡。

民氣萎靡:當百姓習慣於冤死不告,當社會習慣於和稀泥解決問題,整個社會的活力和對公正的信心便在無形中消磨。

滿

便

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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