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嬌必須死(gl)》(27)Pam(2)

作者:祭文·9天前

我估計倆是和好了,(畢竟那麼親),而後,我對夏季這個人的態度也漸之慎遠,但……劇似乎有了點特殊的改變。

我是說夏季發給我的作品,劇有了點偏差的變更。

故事原本發生在南越的警.匪之間,但漸漸……

何時多了段戲?

可以說,緝.毒.警本不可能會對毒.匪共,這是原則的問題。

本章中——

【“Pa二毒.匪的名字),我想你也是有迫不得已的原因,但這是不可以。”說完,Kun(主警.察的名字)將行式手.槍的槍口從Pa脖頸轉移到了前

過的時候,Pa覺到皮上一陣張的刺激。

“是的,我祈求你的憐憫…”Pa間嚥著口水,“你也是有家人不是的嗎?Kun警.大人……”

………

“請你允我跟家人道個別……”Pa。】

然後這個南越緝.毒.警就真的放這個二回去了……

e……

有點難評。

“有點難評哈。”

我給夏季傳送了資訊。

而後又著急著將此條撤回。劈里啪啦打了一段:警.察好不容易逮到犯人,放犯人回家看家人,你真的不怕被書罵嗎?

又逐一刪除……

敲出:【這樣邏輯真的可以嗎?】附件——引用段落截圖

傳送。

沒回話了,而我卻著有聊天框的顯示屏扣手指頭。

說實話,除去是坐擁幾百萬支持者的大作者,我跟的關係…只是同事……

是一起在雜誌社共事的同事。所以我作為的對接編輯,對於的問題我有權力指出,而不是一味地如一樣無腦捧著。

沒錯…或許我此時的心理活,是在為自己剛剛發出的有些“直言不諱”的話語找補。

還是沒回話,按照往常的回覆訊息的頻率,我知曉是“生氣了”。

但我就想在什麼事上攻擊一樣,於我於或許是其他的事,類似於真的在借題發揮,我又發了一句:

【寫文是能攜帶個人真實彩的嗎?】

不忘再添一把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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