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驚鴻》第六十七章 手腕(一)(1)

作者:尋找失落的愛情·12天前

李雲昭很快就見識到了鄭推的厲害。

回府衙後,鄭推先立案,親自寫了卷宗。然後捧著卷宗去見秦知府。

秦知府有些不快:“這是大理寺的案子,汴梁府何必手。就算本知府蓋了印,大理寺的公文一來,照樣能將於小寶的首‘借’走。何必費心多事!”

鄭推應道:“劉敬一案確實移給了大理寺。於三父之死,也由大理寺立案。於小寶的首,卻是汴梁府巡捕房發現找到的。如果這都不立案,任由大理寺當場就將首帶走,汴梁府衙面何存?下堅持立案走流程,都是為了知府大人的面。”

沒有外人,也沒有下屬,秦知府也不拐彎子兜圈子了,哼了一聲:“鄭推靠山強,大理寺的人惹不起你,這筆賬就都要記到本知府頭上。你要是真為本知府著想,就不該多事。”

鄭推低聲道:“此案上達天聽,汴梁府衙一舉一,聖人都看在眼裡。如果汴梁府衙一味對大理寺低頭折腰,聖人會怎麼看知府大人?”

私下裡怎麼逢迎諂是一回事,面文章豈能不做?

沒有擔當和風骨,怎麼配做汴梁知府?

五品堂都做不明白,以後有什麼資格升調任做一部堂

秦知府果然被說服了,神緩和了許多,令幕僚蓋了印。又特意囑咐鄭推:“大理寺如果來了公文,你別刁難,將於小寶給他們便是。”

鄭推拱手應是。

一轉頭,就令人將於小寶的首抬進驗房裡。譚仵作之前在五丈河邊驗,太過匆促,只怕有疏。接下來得細細驗

當日下午,袁寺丞就帶著大理寺的公文來了。

鄭推這回客氣多了,接了公文,卻道驗還沒結束,請大理寺稍候。

這個理由十分充分。汴梁府衙已經立案,大理寺這就算借用“證據”,人家總得驗完再“借”給你。

過程稍微長一些,這也很合理。仵作手藝不同,有快有慢嘛!

“本推能拖個兩三天。”鄭推將嚴巡史了過來,沉聲吩咐道:“你立刻加派人手,去查於小寶生前見過的所有人,將所有可疑之人都找出來。”

嚴巡史拱手:“是。”

不必多說,巡捕房上下立刻忙碌起來。人手不足,嚴巡史從十七巡捕房調了一部分人手。共計百餘名巡捕,分了十隊,各自去查探。

一時間,城東的大小賭坊都被查了個遍,和於小寶相廝混過的閒漢混混們都被“請”進了府衙大牢。

“問話也是有技巧的。”湯捕頭主招呼新人小李巡捕:“來,今日跟著我,我來教你。”

李雲昭點頭應了。

京西第二廂被調了三個巡捕,其中就有謝老六。

“湯捕頭是巡史大人的心腹,平日是個斜眼看人的主。對李雲昭倒是熱絡。”

“可不是麼?李雲昭進巡捕房沒幾天,混得如魚得水,比你我可強多了。”

最後這一句,頗有幾分酸溜溜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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