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聲》第106章 哥頂着這樣一張臉搞暗戀(1)

作者:阿天天·9天前

第106章 哥頂著這樣一張臉搞暗

江萊抵達新晟公司時,幾位核心負責人與法律顧問已面凝重地坐在會議室。

他們很快就翌聲發來的律師函及指控,展開了會議討論。

來都來了,恰好也是專業的,林桉也跟著加了會議。他坐在江萊斜後方,神專注的快速瀏覽著律師函副本。

工作人員簡單說明了目前況:“對方要求我們三日停播並公開道歉,並申請了訴前行為保全,一旦令下發,我們隨時可能被迫停播。”

在法律顧問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之後,林桉也順勢提出了他的建議。

“我覺得目前不必過度驚慌,對方律師函中的指控,都屬於主觀論斷,缺乏的事實依據。在司法實踐中,這類籠統指控很難獲得法庭支援。”

他放下檔案,聲音冷靜清晰:“首先,我們與翌聲科技簽署的投資協議中,明確了投資方不干涉節目容製作,僅有基礎財務資料的知權和建議權。對方的指控中有以容為由要求停播,本就不合理。我們可以主張對方違約在先,保留追究權利。”

“其次,對方稱節目損害其商譽,但構商業詆譭,需要主觀故意,且客觀上實施了編造、傳播虛假資訊或誤導陳述的行為。我們的節目均有法律依據支撐,不存在編造。相反,節目反響正面,客觀上可能提升翌聲作為投資方的社會形象,他們的主張缺乏事實和法律基礎。”

“最後一點,是當前最迫的。”林桉語氣跟著加重。“對方很可能同步向法院申請訴前令,需要儘快準備材料,向同一法院提書面異議。重點闡述以下幾點。一,我方行為不備違法。二,令將給節目造難以彌補的損害。三,不採取令,不會對對方造難以彌補的損害。其所謂商譽損害虛無縹緲,可過本案訴訟解決。四,節目已經播出多期,初期對方並未提出異議,現在突然發難,其急狀態存疑,法院在審查令申請時需權衡雙方利益。”

他條理清晰,句句到點。

“在應對訴訟的同時,我們可以以對方濫用訴訟權利,意圖不正當干擾我方正常經營為由收集證據,這能極大增加對方訴訟的本與風險,形制衡。”

會議室安靜了片刻,幾位資深法律顧問都對林桉的話很贊同。

見他們的想法不謀而合,都沒有意見,江萊不再猶豫,直接拍板:“那就按這個方案執行,需要什麼資源協助可直接協調。”

“明白。”

然而,一位負責節目排播的製片人卻面:“江總,林律師的方案雖然妥當,但流程走下來需要時間。可節目的拍攝不能停,場地、人員、嘉賓檔期都是按天算錢的,如果下一期遲遲無法播出,對節目口碑和觀眾粘都是致命打擊。”

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也是他作為排播最需要考慮的。

“其實我覺得……事態應該也沒僵到這種程度。”他說的有點猶豫。“最好還是跟翌聲的負責人通,讓他們撤回律師函,或者,至暫停施。”

這話說出了許多人的心聲,其實瞭解一點的人都知道,那位傅總的律師函,分明就是衝著江總來的。

江萊也清楚,這就是傅翌華給的下馬威,就等著,自投羅網。

簡短的沉默後,說:“先按剛剛的方案執行,翌聲那邊我來理。”

等會議結束回到辦公室,雖然知道不應該,但眼下沒有更好的選擇,江萊還是給聞曦打去了一通電話。

聞曦接的很快,對的電話並不意外,只是如實轉述了傅翌華的話。

“傅先生正在理其他工作。”一副公事公辦的口吻。“關於節目組的糾紛,傅先生代了,如果江總想妥善解決,需要您親自與他面談,時間,由傅先生來定。”

江萊深吸一口氣說:“那麻煩你轉告傅總,翌聲發來的律師函,其中的指控本沒有任何確鑿證據。甚至據我們與翌聲的協議,反而是翌聲的舉涉嫌違約,真要打司,勝負猶未可知。況且這個節目也是翌聲投資的專案,真鬧到對簿公堂,只會價波,輿論反噬,最終兩敗俱傷,何必呢?”

聞曦並不打算把這些話轉述給傅翌華,因為知道,他本不會在乎這些。

甚至真誠的跟江萊提議:“江總,重點從來不是誰會贏,而是誰更能耗得起,更怕損失。暖城律事不過是翌聲眾多投資專案中的一個,報表上的一個數字而已,就算虧了也沒什麼。但節目不一樣,一旦被令卡住,就徹底毀了。”

而且李靜的案子還在推進中,江萊一直覺得這個案子極社會意義,很希過節目鏡頭,實現普法效果和公眾討論。雖然就算不拍也不影響繼續幫助李靜,可那效果必然大打折扣。

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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