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雨》第十六章 林暮叢當時沒懂這句回見(1)

作者:焉識雨·8天前

第十六章

林暮叢當時沒懂這句“回見”是什麼意思,上完一天的課回到村中,又見到才終於明白。

馮雨已在村子裡待了半天。去拜訪了那位曾給瓜果吃的老,送了從超市買來的一箱無糖糕點與一箱牛

沒其他原因,單純因為第一眼見便覺得面善和藹。

的普通話帶著濃重的鄉音,馮雨連猜帶蒙能聽懂個七七八八。

過聊天,得知姓張,老伴去世多年,兒都在城市。子想接邊,但張過慣了農村生活,還是覺得待在這裡舒坦。

腳利索,朗著,生活能自理,每天買菜逗狗,比在城市的高樓自在。

那兩隻小團就是家的,被養得髮順,圓潤可

地留馮雨吃晚飯,很樸素的晚餐,馮雨嘗不慣,但也吃完了一小碗。

正閒聊著,趴在門口的小黃小白忽然搖起尾,邁著小短朝村路上跑。

馮雨注意力被吸走,抬眸去,高高瘦瘦的男生迎面而來,手裡拎著一兜東西。

已是短短時間裡的第三次偶遇,馮雨早有預料會再見,所以並不詫異,對他笑了笑。

林暮叢毫無心理準備,頓時訝然,怔怔睜大瞳孔定在原地。

一白一黃倆拉著他的,他回神,道:“,我給你帶了點水果。”

高興地接過,給馮雨介紹林暮叢,說他是個好孩子,乖巧懂事勤勞,還是大學生,是村裡的驕傲。

一說便停不下來,碎碎叨叨了好一會兒。

並不是林暮叢親,他們沒有緣關係。林暮叢媽不在爹不疼,在他吃不飽飯的日子裡,張可憐他,常常邀他來家裡吃飯。

林暮叢念著的好,時常會買點東西送來。

他侷促地聽著張在馮雨面前誇獎自己,手腳無安放。

好在張沒再繼續說,換了話題,聊起馮雨要住進村裡的事。

林暮叢一頓,目轉向馮雨。

馮雨今天穿了件花呢外套,黑短款,嵌有香檳金紐扣,下是條靛藍牛仔,腳踩一雙馬丁靴。

坐在一張很有年代的竹藤椅上,雙疊,慢條斯理吃著花生。那張臉昳麗明豔,與陳舊黯淡的老房屋極其違和。

講累了,端起大茶缸喝了幾口。林暮叢說自己有事就先回去了,張說好,馮雨順勢也提出告別。

兩人一前一後出了門。

林暮叢走得慢,二人了並排。

不平坦的石子路上,他沒忍住,低聲問道:“姐姐,你要住在這裡?”

馮雨斜睨他:“不行?”

穿

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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