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間帶》第32章 不用麻煩(2)

作者:清簡·8天前

“怎麼說?”沈徹問。

“那就不知道了,我不瞭解傅時聿。”宋楊的腦子只夠用到這了。

第二天,沈徹到的時候,傅時聿正在辦公室裡打電話。

他看了一眼沈徹,用目示意“等著”。

沈徹就站在門口,沒坐下。

等了大概兩分鐘,傅時聿掛了電話,靠在椅背上,語氣和昨天一樣平:“什麼事?”

沈徹走過去,把檔案袋放在桌面上。

傅時聿面,抬了下眉,用表問他,這是什麼?

沈徹開啟檔案袋,從裡面出一沓紙,總共有八頁,一式兩份。

他把其中一份推到了傅時聿面前。

傅時聿低頭看了一眼。

第一頁是“承諾書”,第二頁是“補充條款”,第三頁是“違約責任說明”,第四頁是“況說明”。

他先把第一頁放在傅時聿面前,然後用食指和中指按住紙頁上沿,確保它不會

“本人沈徹,份證號”他開口。

“你不用念。”傅時聿打斷他。

沈徹頓了一下,把手收回來。

“好。”他說,但手指還在紙頁上輕輕按著,表十分認真,跟平時開會沒兩樣。

承諾書的容寫得很細,細到不像承諾書,更像一份合同。

第一條:自即日起,不與程錚本人進行任何形式的直接聯絡,包括但不限於電話、簡訊、微信、郵件、見面。

第二條:不與程錚的關聯方(包括但不限於其公司員工、親屬、代理人)進行任何形式的商務接洽或私下接

第三條:如收到程錚方任何形式的聯絡,須在24小時向傅時聿彙報,彙報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當面陳述、電話、郵件。

第四條:不得以任何名義接程錚方的宴請、禮品、差旅安排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輸送。

每一條後面都標註了依據的“事實基礎”比如第一條後面寫著“此前未與程錚本人有過任何形式的聯絡,特此宣告”,第二條後面寫著“202X年X月X日曾與程錚方員工XX在某餐廳就餐,時長約1.5小時,未涉及任何實質合作容”。連時間、地點、人、時長都標清楚了。

傅時聿看著那些細則,目在“1.5小時”上停了一下。“你還計時了?”他問。

沈徹頓了一下。

“沒有。”他說,“是聊天記錄裡的時間,我後來查的。”

他頓了頓,補充道,“聊天記錄可以列印,我帶來了。”

他翻開第二頁,下面果然著一張聊天記錄截圖,列印在A4紙上,用熒筆把那條通話記錄標出來了。

滿

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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