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反派的富婆親媽》第59章 告上法庭(1)

作者:西洲白·5天前

虞棠放下檔案,看著他。

“需要我把徐聞叔叔也過來嗎?”虞棠顯然是早就知道兒子要跟他聊的事

“也不是什麼大事,我隨便跟你嘮兩句就行。”秦疏雖然早,但跟要讓他跟徐聞叔叔聊這種事也不免有些尷尬。

秦疏把湯碗放下,看著的眼睛,很認真很認真的告訴

“我說,您跟誰在一起,是您的自由。不管結果怎麼樣,有我給您兜底。”

虞棠愣了一下,虞棠還以為秦疏就算能接也不免會沾染這個時代的氣息。

原來是狹隘了,自己教出來的兒子肯定最像自己,然後笑了,笑得眼眶有點紅。

沒有說“謝謝”,也沒有否定他說“媽媽不需要你兜底”。

只是出手,秦疏的頭髮。他的頭髮的,和小時候一樣。

“好。”說,“寶寶,媽媽跟你保證我這輩子只會有且僅有你一個兒子。”

徐聞站在廚房門口,手裡還端著另一碗湯,聽見了那番話,站在原地沉默了很久。

然後他走過去,把那碗湯放在秦疏面前,什麼也沒說,轉走了。

秦疏低頭喝湯,角彎了一下。

世子之爭向來如此,就算他接了徐聞叔叔,他也才是媽媽最疼的人。

第二天一早,虞棠坐在書房的紫檀畫案前,面前攤著一份名單。

徐聞站在側,手裡拿著一個資料夾。

“林律師到了。”徐聞說。

“讓他進來。”

林律師推門進來的時候,手裡拎著一個公文包,西裝熨得筆,頭髮一不苟。

比起上次來可神多了,西裝革履的,錢真是個好東西!

他開啟公文包,拿出一沓檔案。

“虞總,您要的材料我都準備好了。”

他把檔案依次攤在桌上,用明晰的法條給出最直接的建議。

據1987年施行的《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公民。法人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法律保護,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第一百二十條同時規定,公民的名譽權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林律師推了推眼鏡,翻開下一頁:“同時刑法方面,1979年《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包括用大字報。小字報,公然侮辱他人或者造事實誹謗他人,節嚴重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虞棠端起茶杯,吹了吹浮沫,那些法律條文已經劃過了的大腦皮層,一點痕跡都沒留下。

“王教授那邊,證據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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