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軍在記錄本上寫了一筆。
“你是否對宋鈺實施了暴力行為?”
“沒有。”
周軍的筆停了。他抬起頭看著韓牧,目裡帶著審視。
“宋鈺的傷鑑定報告在這裡,”他從資料夾裡出一張紙,推過來,“全多骨折,鼻樑碎骨折,眉骨。顴骨。下頜骨骨裂,輕傷一級。
本人指認,這些傷都是你造的。會所的監控錄影雖然因為系統故障缺失了當晚的時段,但有十二名目擊證人,全部是你打傷的會所工作人員,他們一致指認你實施了暴力。”
韓牧低頭看了一眼那份傷鑑定報告,沒拿起來,只是掃了一眼。
“說我打的,就是我打的?”韓牧抬起頭,語氣淡淡的,“證據呢?”
“傷鑑定報告就是證據。”
“傷鑑定報告只能證明傷了,不能證明是我打的。”韓牧的聲音不大,但很篤定,“說是我打的,有錄音嗎?有錄影嗎?有第三方目擊者嗎?說的那些‘目擊證人’都是的手下,利益相關方的證言,法律效力有多,你應該比我清楚。”
周軍盯著韓牧看了幾秒,沒接話。
“至於那些AI假證,”韓牧的語氣更淡了,“我拿回來的證據是真的,至於為什麼送到檢驗科就變假的,你們督察是不是更應該好好查查?”
周軍的眉頭皺了一下。
“韓牧同志,我們現在調查的是你涉嫌暴力執法和偽造證據的問題。你不要轉移話題。”
“我沒有轉移話題。”韓牧靠在椅背上,雙手抱,“我說的是事實。你們要查我,可以。但請拿出證據來。沒有證據,僅憑一個黑社會頭目的婦和的十幾個手下的一面之詞就想定我的罪?”
看著周軍的眼睛,微微上揚的角帶著一不屑。
“你們督察就這點本事?”
周軍的臉沉了下來。他合上資料夾。
“韓牧同志,你的態度很不配合。”
“我配合得很。”韓牧坐在椅子上沒,“你們問什麼我答什麼,你們要我來我就來,這還不配合?”
周軍站起來。
“據《公安機關督察條例》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我們現在正式對你立案調查。”
韓牧坐在椅子上,抬頭看著他。
“就憑宋鈺一個人的口供,你們就立案了?”
周軍沒有回答這個問題。
“你的警察證。配槍。警號,從現在起暫停使用。在調查期間,你將被限制在公安局指定地點,不得外出,不得與外界聯絡。”他頓了頓,“你還有什麼要說的?”
韓牧靠在椅背上,雙臂抱在前,目平靜地看著周正。
“我說什麼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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