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好了服,秦春起又帶著秦春龍去鞋店把鞋給換,全換自己的碼數。
服鞋子都換好了後,秦春起便帶秦春龍去飯店吃飯。
“二姐,你換這麼多服鞋子,夠穿一陣子了。”秦春龍一邊吃紅燒,一邊笑著說道,“等我掙了錢,我也給你買好看的服、鞋子。”
“不要。”秦春起直接拒絕了。
“那你要什麼?”秦春龍好奇地問道。
“我要黃金,我要翡翠,還是高檔翡翠,我只要文商店裡的那種。”秦春起傲地說道。
黃金和翡翠都是會升值的,倒是可以收藏一些,以後自己困難了,還可以拿出來應應急。
“行,等我掙了錢,一定給二姐買。”秦春龍堅定地說道。
“嗯。”秦春起點點頭,抬頭看著飯店外面的路邊。
看著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心裡琢磨著,到底做什麼才能真正地掙到錢。
開店?
現在還沒有那麼多的本錢。
“小龍,你覺得縣城裡什麼生意好做?”秦春起忍不住問道。
他們男孩子調皮,總在外面跑,聽到的事也多一些。
秦春龍想了想,撓撓頭,“我也不知道啊……,覺賣的、賣饅頭的都掙錢,天天有人買。”
賣需要本錢,還需要力,一般攤上都是強壯的人,這小細胳膊細的,本就吃不消。
賣饅頭需要手藝。
秦春起皺著眉頭,沒說話。
掙錢的事只能從長計議,然後要選一個自己擅長的領域,要是不擅長的領域很有可能虧的連衩子都沒有,就跟葛上輩子一樣。
從飯店出來,秦春龍問道,“二姐,我們現在回去吧?”
秦春起往三車上一坐,“回吧!”
之後秦春龍就蹬著三車往回走,而秦春起則一路上四看,路兩邊,各種小商小販還多的,並且各個攤位前都圍著人,說明擺攤還是可以的。
擺攤本小,不需要太多錢,可以先擺攤,掙一點初始資金,這樣就可以創業了。
秦春起在心裡慢慢計劃起來,不管做什麼,總得先邁出第一步。
這輩子,一定要靠自己的雙手,為自己掙出一片天來,再也不會讓別人欺負自己。
“小龍,等養場建好後,也買回來了,你再把戶口本還給他們,告訴爸媽你用他們的名義貸款五萬塊錢,並且全都用來建了養場,讓他們到你的養場來幹活,一個月給他們三十塊錢。”秦春起拍了拍秦春龍的後背,開始教他。
“爸媽會願意嗎?”秦春龍蹙了蹙眉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