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戀原則》第39章 這段過往並非不能講的隱秘(2)

作者:討酒的叫花子·1天前

蛋糕店不在附近,而是另一條街。

當然可以再買,想要多都行。林白辛說:“下班了帶你過去,到店裡你自己挑。”

沒到點提前下班了,林白辛最近是真不喜歡待店裡,寧肯開車帶於閔買小蛋糕去,買完又領著人去公園散步。

公園裡有許多遛狗的養寵人士,公園旁邊還有一家貓咪寵店,林白辛對小,於閔倒喜歡,從小到大沒養過寵,所以見到小貓小狗都到新奇好玩。

林白辛說:“要不養一隻?”

於閔想也不想就要開口拒絕,畢竟上學都夠忙的了,再養一隻寵帶著,現在還是住林白辛的房子裡,等哪天該搬出去了,到時候估計夠嗆。

囁嚅須臾,拒絕的念頭只有一瞬間,開口就變了另外一句:“可是我沒有地方養。”

林白辛只問:“想要嗎?”

於閔實誠點頭,喜歡那隻乎乎的金漸層,一隻比手掌大些的小糰子。

“想。”

“那就買一隻。”

“可是……”

“可以放我那兒。”看出的猶豫,林白辛替做了決定,“如果你想養的話。”

於閔沒有立馬做決定,說是回去再想想,擔心自己養不好寵,畢竟那也是一條鮮活的生命,覺責任有些沈重了,得深思慮兩天。

心底裡的最深,於閔自是想養的,因為養了的話,就可以找藉口更長久地留在林白辛這裡了,很明白,總有一天還是得離開,不可能一直賴著不走,名不正言不順的,們都有各自的以後,將來的日子還長。

於閔矛盾,想著想著,林七講的那些突然一腦兒冒了出來,林白辛是直的……那是不是代表著,林白辛以後哪一天改變觀念了,不是單主義了,會和大部分人一樣,找件或是結婚,和別的人在一起?

應該會的吧……

於閔仿徨,猜不準未來的可能

還不到二十歲,沒到人生的那個階段,可或許是這麼多年都生活在縣城小地方的緣故,在的認知和印象中,人好像到一定歲數一定階段,總是不能免俗,即便反抗,即便掙扎,可最後都會選擇走上普羅大眾的經驗之道。

林白辛會那樣麼?

依照於閔對的認識,很大可能是不會的。

然而就算不會,們往後應該還是會分開,各人有各人的生活,哪能一直在一起呢。

現在是林白辛照顧,可會長大,不會永遠都停留在十幾歲的年紀,等長大了,就沒有任何理由再留下了。

林白辛和不同,們不是一路人。

思及此,於閔心口不免鬱結難,再一聯想到宋初……林白辛那樣敬重老師,宋初又是的同校學妹,按照關係來算,其實於閔和宋初也沒差多,現在林白辛和宋初已經到了不相往來,還天天躲著對方的地步……

腦海裡天人戰,一會兒,於閔為林白辛的決絕和遠離鬆了一口氣,怕們之間會有什麼;一會兒,見彼及此,為自個兒發愁,以後的某一天,林白辛也會這麼對待自己嗎,會是例外嗎?

思索良久,於閔得出了結論:

很大可能不是。

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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