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戀原則》第62章 這年夏天(1)

作者:討酒的叫花子·1天前

第62章

這年夏天,很多事都在悄然中進行,一如街角的老樹,從枯葉禿到綠滿枝頭,不知不覺間就又長了繁盛茂的模樣。

於閔最終還是回了趟四平縣,單獨去的,瞞著其他所有人,走前只向林白辛了行蹤,連老家的朋友們也未曾知會一聲。

回四平縣不是為了回去敘舊,而是快速理那一攤子剪不斷理還的家庭破事。

和鄭清兩人分別見了一面,過後昔日的一家三口到錦城正式匯合,到一家裝潢富麗堂皇的大酒店吃了頓還算融洽和睦的團圓飯。

鄭清和於盛聿都大變樣了,這一次,沒有爭吵,沒有憎恨,他們竟然比於閔本人更平和鎮靜,當初撕破臉恨不得弄死對方的兩個人宛如多年好友重聚,上演著於閔小時候無比盼,現在卻一點不想看見的閤家歡,簡直諷刺又可笑。

房產過戶的流程比較簡單,帶上份證及房產原件等資料到房管局,到現場排隊取號,接著簽字按手印繳齊對應的稅費就行,整個過程不到半天,且由於提早就準備妥了各種材料,被號後辦完所有手續,當天新的證書就能到手。

於閔頭一回來辦這個,這天中午前,便拿到了疊起來的一大摞房本,沈甸甸的抱起來像磚頭。

再之後,鄭清帶到銀行開了兩個保險櫃,用以存放這些房本,還有鄭清前一天決定給的一些雜七雜八的東西,說是對的補償,這些玩意兒是鄭清早年間收集的部分藏品,現今鄭清看開了,不再有那麼重的慾需求,所以提前給一部分到於閔手上。

鄭清只有於閔這一個兒,將來不管怎樣,所有的外之生不帶來死不帶去,遲早有一天都是於閔的,早給晚給都沒差。

離開銀行,再是領著於閔逐一去認地方,家中的商業房產基本都出租了,以後收租人就是於閔了,理所應當來悉一下,畢竟往後每年必須定期來錦城,這些就都由負責了。

辦完手續就離開錦城,返回京都。

鄭清希於閔多留兩天,於閔不願意,不樂意留下陪上演母慈孝的戲碼。

自然,這些不產不是白得的,作為換,將來等鄭清他倆老了,於閔必須和他們定居同一個城市。

將來,還不知道是哪一年哪一天,還很遠,鄭清才四十多歲,指不定都是二三十年後的事了。

至於會定在哪一個城市,現在同樣不確定,很大可能就是在錦城了,鄭清今年在錦城買了棟別墅,於盛聿呢,於家爺都在這邊,他這個當兒子的以後肯定來這兒,毋庸置疑,他不會去別的地方。

鄭清想和於閔重修舊好,在當媽的眼裡,自認為與於閔沒有太大的矛盾,這些年來對於閔算得上是一位合格的母親,天底下不合格的父母,比更差的多了去了,更別說鄭清現如今為於閔爭取到了那麼多的財產,這可是普通人幾輩子都掙不來的錢。

話不投機半句多,於閔和他們聊不來,更沒心爭論,他們的話就當耳旁風,不反駁,也不聽。

去機場的路上,還是鄭清和於盛聿一起,鄭清明著問:“今年過年,你回來嗎?”

於閔著車窗外的風景:“再看,到時候說。”

“我和你爸……我們今年都在錦城,地址你有的,你要是回來,到時就在我那兒團年,準備回來了提前說一聲,我們去接你。”鄭清溫言細語,甚至抬手幫於閔拂了拂額前的碎髮,考慮相當周到,“還有,等你畢業了,你如果想留在京都,也是可以的,我們不強迫你,哪兒對你發展好你就選哪邊,都行的。不過要是真打算長留,我們可以再給你買個房子,我聽你大姑講,你現在是住在那裡,沒有住校。”

他們對林白辛像是了解,鄭清話裡話外的意思都是讓於閔搬出去,不住校沒問題,可長時間借住別人的房子,那不好,太打擾別人,而且傳出去影響不好。

於閔睨鄭清一眼,門兒清到底要講什麼,徑直挑明:“哪兒影響不好,擔心別人講你們閒話,覺得苛待我了?”

“媽媽不是那個意思,我們就是覺得,人家和我們非親非故的,已經幫了我們很多了,你再住那裡多給添麻煩,總不能以後都住那裡吧,別人也有自己的生活,你老是待在那兒,做什麼都不方便,你也不自在。”

“我沒有不自在。”

“但呢,你要是在那邊待上十年二十年,難不一直就不走了?”

於閔不吭氣了,懶得跟鄭清理論,隨便對方怎麼說了,接下來閉就是不回話。

鄭清囉裡八嗦,氣氛膠著了都還不肯停,絮絮叨叨沒完沒了,話裡話外的意思就是於閔應該儘早搬出來,這事得聽父母的意見,不能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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