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戀原則》第72章 一場大雨淅瀝(2)

作者:討酒的叫花子·4天前

林七扯了扯角:“裝吧,你就裝,在乎說出來不就好了,憋著幹嘛,顯得你深沈嗎?”

“……”

“看不出來,你包袱這麼重。”

兩邊都跑,林七大閒人,比街口的還熱心,接連給於閔送了幾天飯,雷打不過去看於閔,林七餿主意不,直接問於閔:“你要不去我那裡住,咋樣,反正我後面也不住那兒了,空著也是空著,沒人住怪可惜的。”

於閔側頭:“那你住哪裡?”

“住我朋友的房子,我們同居。”

“哦。”

“去嗎?”

“不去。”

“為什麼?”

“不想。”

林七一語中的:“怕你姐生氣?”

於閔嗯聲。

“怕什麼,敢對你怎麼樣,你找我,我來對付。”林七真心寬,“現在法治社會,管天管地還能管你人自由不,再說了,又不是住的那邊,住我的房子跟沒關係。當我租給你的唄,你幫我打掃衛生就行,不然我還得定期找保潔過去。”

於閔還是不去,朽木不開竅,搖了搖頭。

“算了,謝謝林七姐,但這個你就別費心了,住那兒都一樣,你不要擔心。”

勸不了於閔,一個都勸不好,林七盡力了,末了,該收拾保溫桶離開,林七還是多喊了聲,遲疑著講:“閔閔,你應該知道的,不婚,獨主義是什麼,能懂嗎?”

於閔沒應。

林七語重心長說:“有的時候,這和你……和我們兩個是相似的,比如我,我天生就是同,我從小就是異類,從小到大都喜歡的,接不了男的,這是天,改變不了的事。有的人,他們與咱倆一樣,其實沒差多,那也是天。”

道理很委婉,有的事,不是撞了南牆撞得頭破流就能解決的,事實上那本就無解。

正如解數學題,如果一道題從題幹就是錯的,那麼不論費多大勁,最後都不會有準確的答案。如果人的天就是那般,再多的努力都沒用,都是徒勞。

林白辛今年快三十了,這麼多年始終單,別說談了,邊連個走得近的備選都沒有,但凡能談,憑宋初當年的衝勁兒,正常願意談指不定早都同意了。林七瞭解林白辛,不希於閔走宋初的老路,最後連普通朋友都當不

聽不聽得進去看於閔自己了,林七隻是提醒一下,把於閔當半個妹妹,林白辛肯定更深,於閔也許該見好就收,保持原樣不行嗎,非得飛蛾撲火落得一場空。

這話殘忍,可也不失為一種以退為進的方式,,親也是,兩種都是,何必要分那麼明白。

下一次和林白辛見面是在一個月後的週六,於閔回去拿東西,有的書要用,上次沒搬走。

當天,林白辛在家,提早發了訊息知會,於閔不是上門,預設這天林白辛會為了躲自己不在家,結果開門對方卻沒走。

找書的間隙,林白辛跟著進屋了,幫著找書,雙方沒有半句言語上的流,直至林白辛先打破沈靜,溫聲說:“你對我……不能一直像原先那樣嗎?”

手下一滯,於閔半耷著視線,須臾,生回道:“不能,辦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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