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到10:我在兩界養媳婦》第34章 湖中採蓮!林墨的生意經!(2)

作者:我打宿儺兩拳·1天前

厲灣大隊是土裡刨食的農民,日出而作,日而息,年年公糧,頓頓喝稀飯。

一年到頭在地裡忙活,到了年底一算賬,能落下個七八十塊錢就算好年景了。

可利國礦上的人呢?

他們是正苗紅的國企工人,吃商品糧,拿國家福利!

大米白麵按月供應,看病有報銷,逢年過節還發東西。

工人的孩子還能上職工子弟學校,畢業了還能接班,鐵飯碗端得穩穩當當。

效益好的大礦,甚至還有服裝。鞋帽。手套之類的勞保護,在當時要算十分優越的福利待遇。

雖說是“工農聯盟”,可到底工人要排在農民前面。

跟農民相比,工人的福利待遇高了不知道多,很多農村姑娘都願意嫁給礦上的工人。

說到這,林學軍才低聲音,眼睛裡閃著

“在湖裡玩沒啥意思!你要是想去,我帶你去那邊工人俱樂部逛逛!”

然而,林墨現在滿腦子想的都是摘蓮蓬,拿去2010年賣錢!哪有去工人俱樂部的想法?

所以他只能推

“今天天不早了,估計沒到地方就得天黑。大伯要是發現咱倆夜不歸宿,只怕得把咱倆的給打斷!”

“嘶——”

一想到自己爹那個火脾氣,林學軍不由心虛的點點頭。

“那行!等明天中午下工,咱們再去!”

“走!我陪你去摘點蓮蓬!俺娘也喜歡吃蓮蓬,先把哄好了,俺爹真要揍咱,也能拉住!”

兩個人一邊說著,一邊撐著竹篙就往湖中劃去。

微山湖縱橫三百里,是這荷花塘就有上萬畝。

這蓮蓬,摘是摘不完的,每年大部分都會直接爛在湖裡。

沒辦法,這玩意在城裡是個稀罕,可是現在這個時期嚴投機倒把,就算是膽子再大,村民也不敢拿去城裡賣錢!

而在湖邊長大的孩子眼裡,這玩意就跟野草一樣不值錢。

兩人撐船進了荷塘之中,一個摘左邊,一個摘右邊。

不一會就摘了一大堆。

“行了!差不多了!咱回去吧!”摘蓮蓬到底沒有去工人俱樂部好玩,林學軍興致缺缺,一會兒就想回去。

倒是林墨努了努

“就摘這點,回去夠幹啥的?”

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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