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成系偶像回歸,歸來已滿級》第11章 解約(1)

作者:俠客妖妖·18小時前

第11章 解約“李哥,公司培養了五年,我很激,但我確實不想續了。我是真的想回去上學。這件事我考慮了很久,不是一時衝。”

辦公室裡的空氣安靜了幾秒。

李哥的表僵了一下,很快就調整過來。

他端起自己的茶杯,用喝茶的作掩住了角那一不易察覺的煩躁。

“上學不是問題。”他放下茶杯,笑著說,“之前你不也是一邊上訓練課一邊上學嗎?咱們可以協調,把訓練量降一降,給你騰出學習時間。”

“不一樣的。”這次開口的是周靜安。

的聲音不大,但語氣裡的堅定卻讓在場的人都安靜了下來。

“李哥,小瑜這幾年在公司的訓練強度,你們比我們更清楚。他每週在學校的時間加起來不到三天,作業都在訓練間隙趴在地板上寫。這五年,他把自己最好的時間都給了公司。現在他想回去安安心心讀兩年書,把底子打好。我作為母親,支援他。”

李哥的笑容有點掛不住了。

周靜安平時看起來溫和好說話,但一旦涉及兒子的事,從來不是好打發的角

王律師扶了扶眼鏡,換了個角度切

“沈先生,周士,小瑜的想法我們當然尊重。但咱們也得從現實角度考慮一下合約的問題。”他從茶几上拿起一份檔案,翻開某一頁,清了清嗓子,“小瑜目前的練習生合約到這個月底到期。不續約,是你們的權利,公司無權阻攔。但是”

他頓了頓,將檔案轉向沈闊和周靜安,食指點了點其中一段文字。

據合約第十七條和補充協議第三款,公司在培養期間為小瑜投的各項資源,訓練課程。師資。妝造。宣發。資源,這些是有價值核算的。如果他在合約期滿後不與公司續約,且在一年簽約其他同行業公司,公司有權追索相應的培養本及違約金。”

他把檔案往前推了推。

“這個數字,不算小。”

沈闊低頭看了一眼那份檔案。

他沒有去翻,只是掃了一眼那一頁上麻麻的條款。

然後把目抬起來,直視著王律師。

“王律師,這個條款我。”他的語氣依然很平靜,但措辭變得準起來,“我們當初簽約的時候,這條我專門找律師看過。它的核心意思是,如果沈瑜解約後一年簽約同行業其他公司,才發追索條款。也就是說,如果他是正常回去上學,不簽約任何同行業公司,這條就不適用。對吧?”

王律師鏡片後面的目閃了一下。

他顯然沒料到對方家長是有備而來的。

“......原則上,是這樣。”他說,措辭謹慎了許多,“但同行業的界定標準,需要分析。”

“不用分析。”沈闊擺了擺手,語氣篤定,“我兒子接下來就是回去上學。不籤公司,不進娛樂圈,不接商演,不參加任何選秀和綜藝,就安安分分當個學生。如果將來他要回來走這條路,合同的事另談。但那是以後的事,不是現在。”

李哥終於坐不住了。

他把茶杯往桌上一擱,發出一聲輕響,臉上的笑容徹底消失了。

“沈哥,嫂子,我跟你們說句掏心窩子的話。”他聲音低了幾分,帶著一種近乎懇切的,“小瑜這張臉,這個底子,是老天爺賞飯吃。但這種飯,涼得快。娛樂圈更新換代有多快你們不是不知道,他今天走了,明天就忘了他是誰。兩年後他再想回來?那個時候,他的位置早被十個二十個新人佔了。到那時候再想翻,比現在難一百倍。”

他說完,看著沈闊和周靜安,等他們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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