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重回拆遷前一天》第56章 第 56 章 偷聽(2)

作者:易楠蘇伊·6小時前

媽媽的攤位大,東西多,賺得比更多,總共掙了八百四十七塊六錢。

爸爸的攤位也迎來高峰。過年了,大家趕集,不能吃冷的,就會到他的攤住點份涼皮米線。吃個半飽,再回去。

林瓊華的私房錢終於突破一千五百元大關。當然還剩下十幾零花錢,平時留著買東西。

宋蘭芳跟林為森商量,進點別的賣,“鄉下飾品太難賣了。尤其有許多店都賣這個。”

林為森問想賣什麼。

宋蘭芳想好了,“我聽說電子手錶賣得好。咱們就賣便宜貨,批發價一塊錢的那種,普通學生都能買得起。”

其實上回就想買了,只是電子手錶有批發量,手頭錢不夠,所以就沒批。這次說什麼都要批發這個。

林為森覺得可以試試。

**

林為森和宋蘭芳又去義烏批發,留林瓊華一個人在家,大伯母晚上過來住。

好在林瓊華都習慣了,不是真的小孩子,自己一個人就能上學,早飯大伯母做給吃,中午就去大伯母家吃現的,晚飯自己在家做。

這天放學回來,和晴晴一起並肩走在林間小道,後傳來喇叭聲,回頭一瞧,居然是曾承義的小轎車。開車的人是周大勇。

“你們倆要不要坐車?”周大勇熱招呼們。

晴晴有些意。梅花村哪都好,就是離小學太遠了,每天都要走路,真的很累。

林瓊華看到曾承義,又看了一眼周大勇,搖了搖頭,“周叔叔,不用了,我們自己走就行。我們還想採點野花回去呢。”

說著就拔了路邊一棵黃的花,放在鼻尖嗅了嗅。

周大勇見們不上,也沒有勸,“行。那我走了。你們注意安全,早點回家,別在路上玩瘋了。”

林瓊華乖乖點頭,“曉得了。”

小轎車走遠,晴晴憾地跺了跺腳,“你幹嘛讓他們走啊?我想坐。”

林瓊華又拔了幾黃花,將下面的弄斷,紮一小束,塞到晴晴手裡,“萬一他們是壞人怎麼辦?”

晴晴瞪大眼睛,口而出,“那是周叔叔,不是壞人。”

“我曉得他是周叔叔。但是壞人又沒寫在臉上。你怎麼知道他是好人?”林瓊華到底是年人,知道許多資料。

許多家長都會告訴自己的孩子不要跟陌生人走。但是資料證明:無論是拐賣兒案件還是傷害兒案件,有52.5%的案件都來自認識的人,陌生人的機率僅有47.5%。

由此可見我們不僅要防陌生人,對邊人更應該警惕。

晴晴很難將周大勇跟壞人扯上關係。

林瓊華見不認同,就反問,“如果他真的好,為什麼張嬸子會地哭?家可只有和周叔叔兩個人。公婆都不跟他們住。”

周大勇的父親周強至今還住在大林村,沒有搬家。也就談不上婆媳不和。張婉芳還大著肚子呢,稍微有點良心的男人都不會讓自己的媳婦在這時候哭。

晴晴被問住了,是啊,欺負張嬸子的人只會是周叔叔。

西

西

西

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