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重回拆遷前一天》第54章 第 54 章 遷戶口(1993)(1)

作者:易楠蘇伊·10小時前

第54章 第 54 章 遷戶口(1993)

送走田豔豔, 林為森端著飯菜進屋,“你朋友呢?”

宋蘭芳撇,“特地來咱家炫耀的。瓊華告訴, 咱們知梅花村將來也要拆遷, 急急忙忙回孃家了。”

林為森也沒細問, 本來他給媳婦買金首飾就是為了向田豔豔炫耀, 誰想金子是假的。沒炫耀功, 媳婦肯定委屈了。

一家人坐下來吃飯, 林為森問宋蘭芳,“咱們要不要還點錢?”

這幾個月兩口子一塊做生意,他們賺了五千多塊錢。

宋蘭芳想了想, “不著急。咱們還得留本錢,多進貨, 還得把新房裝修。明年瓊華考上縣城中學, 咱們得搬新家。”

林為森沒多說什麼。

宋蘭芳擔憂地看著他,“老楊有沒有催你還錢?”

“沒有。”林為森讓不用擔心, “我和他關係好著呢。他也知道咱家的況, 暫時不會催的。”

宋蘭芳覺得錢一直欠著, 也不是辦法,“過年咱們也擺攤,爭取早點把欠款還完。一直欠錢,我心裡總覺得不踏實。”

還是頭一次欠那麼多錢。尤其現在利息這麼高,他們還錢的時候, 肯定也要還利息。

林為森扭頭看兒, “我和你媽要去義烏進貨,你一個人待在家,能行嗎?要不然我送你去你大伯家過兩天。”

林瓊華頷首, “讓大伯母來咱家睡吧。我一個人害怕。”

“也行。”林為森答應了。

林為森和宋蘭芳很快就去義烏進貨,穆小草晚上過來陪林瓊華。

兩天後,夫妻倆平安歸來,一家三口去鎮上擺攤。

林瓊華賣的是對聯,這些全是自己的本錢,賺的錢自然也歸

林為森依舊做的是小吃生意,宋蘭芳賣的是飾品。凌晨三點,林為森就跑過來佔位置,林瓊華和宋蘭芳早上六點過來賣貨。

上輩子也幫媽媽賣過貨,所以知道怎麼做生意,吆喝,裡說著廣告詞。

年紀小,許多人覺得小孩子不會坑人,就過來找買對聯。

晴晴也過來找,林瓊華太忙,沒空招呼,晴晴自告勇幫賣貨。

等客人走了,林瓊華才有空問,“你怎麼不在你家鋪子裡幫忙?”

晴晴撇,“我媽嫌我礙事,讓我坐在邊上,我太無聊了,就來找你。”

林瓊華想想也是,小吃攤都是湯湯水水,晴晴一個小孩,確實礙事。

笑道,“那你就待在我這兒,別到跑。這鎮上到都是人,萬一有人販子把你抱走,那就不得了。”

晴晴一副“你當我傻”的表,“我都九歲了,怎麼會有人販子拐我?!”

林瓊華將上上下下打量一通,“怎麼不可能。有些人家裡窮,娶不起媳婦,就會拐賣像你這麼大的孩子回去養著,將來給兒子當老婆。這養媳。”

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