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在公寓樓前停下,季彌正要推門,宋閆先一步下了車,手掌墊在車門上方,微微彎腰。
扶著他的手臂,一骨碌鑽出來,仰頭看他,眼睛亮晶晶的:“哥你怎麼這麼紳士了,好帥。”
宋閆現在是健康的麥,比從前擺攤時曬得黝黑的樣子俊朗清爽許多,更矜貴。
鼻樑高,薄,本就立的五在路燈下顯得極有迫。
可他一笑,眉眼就和下來,和從前在那個宋閆又一樣了,“哥什麼時候不帥了?”
季彌想了想,也是。
以前擺攤的時候,因為是帥哥,開攤格外火,有時候帶上,生意反倒沒那麼好了。
“什麼時候都好看!”季彌笑起來的時候珠會微微凸出來一點,瓣水潤,像是要勾引人去咬一般。
宋閆牽起的手,忽然問:“那喜歡嗎?”
季彌沒什麼防備,以為他說的是那張臉,口而出:“喜歡。”
宋閆長相沒有宋和之那樣冷厲,而是中和了穆韻晴的溫婉,和了過於鋒利的廓。
此刻化表,眼底盛著笑,溫得讓人心頭髮熱。
季彌就很喜歡宋閆笑起來的樣子。
他低笑兩聲,又握的手:“瀰瀰喜歡就好,走吧。”
季彌毫不覺得兩人手牽手有什麼不對勁,反而卻更加握了宋閆的手,幾乎靠在宋閆的胳膊上,“嗯嗯!”
公寓是一梯一戶,五樓。
宋閆握著的手指,在指紋鎖上錄了資訊,又輸碼——722421.
季彌一聽就懂了。
722是的生日,後面421是宋閆的,抿著,心裡甜滋滋的。
以前的碼也是這個。
門開,燈跟隨腳步次第亮起,像迎接主人。
季彌驚訝地張大,站在玄關忘了換鞋,公寓面積很大,落地窗外是城市的夜景,可佈置卻極用心——
窗簾是淡黃的碎花,沙發套是格子布,甚至茶几上擺著的陶瓷杯,都和們當初在小縣城那個出租屋裡的陳設一模一樣。
室不溫不熱,中央空調呼呼地吹,聲音很小,幾乎聽不見。
季彌還在發呆,宋閆已經蹲了下來。
他從鞋櫃裡拿出一雙茸茸的兔子拖鞋,單膝跪在地上,手掌自然而然地握住了的腳踝。
季彌愣住,低頭看他。
宋閆的掌心溫熱而糙,指腹的薄繭著踝骨側的皮,激起一陣細微的戰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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