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深收到訊息的時候,正在律所的會議室裡跟助手核對材料。
他看了一眼手機螢幕,角微微了一下——那是他表示“如預期”的方式。簡枝的節奏比他預想的還要快,從昨晚的會面到現在的證據整理,中間幾乎沒有任何停頓。
這種執行力,他在執業十五年裡,很見到。
他把手機放下,對對面的助手小鄭說:“管轄權異議的模板調出來,我再改幾。另外,幫我查一下簡氏集團名下所有涉及專利轉讓的工商變更記錄,時間範圍拉到最近五年。”
小鄭邊記邊問:“林律師,我們要主起訴?”
“不是主起訴,”林深推了推眼鏡,“是做好準備等他們先出牌。簡氏一定會搶先起訴,主張專利所有權歸屬。我們要做的,是在他們起訴的第一時間,用管轄權異議爭取緩衝期,同時在另一個戰場開闢第二戰線。”
“第二戰線?”
“署名權。”林深說了三個字,語氣平淡,但小鄭的筆尖頓了一下。
跟了林深三年,知道他每一步都有深意。署名權糾紛和所有權糾紛是兩個獨立的法律路徑——所有權可以因為職務發明。合同約定等原因歸屬公司,但署名權是發明人的人權,不可轉讓,不可剝奪。
如果簡枝在署名權上打贏了,就等於在法律層面確認了“是原始發明人”這個事實。而這個事實一旦確立,簡氏那些“自主研發”的敘事就會不攻自破。
“明白了。”小鄭合上筆記本,起去辦事。
林深獨自坐在會議室裡,面前的檔案鋪了一桌。
他做了二十年智慧財產權律師,見過太多類似的故事——大公司用制和資源碾個人,而個人在漫長的維權途中耗盡心力,最終不了了之。不是法律不保護他們,是本太高,高到大多數人中途就放棄了。
但簡枝不像會放棄的人。
他想起昨晚在藍念慈工作室見到的形。坐在那裡,語氣平靜地講述那些年的經歷,像是在做一個專案彙報。沒有控訴,沒有緒失控,甚至連聲音都沒有抖。
但正是那種平靜,讓林深覺得心驚。
因為那不是麻木,而是消化——把所有的委屈都在沉默中消化過了,轉化了一種更持久。更堅的東西。不是恨,不是憤怒,而是一種清醒的。經過計算的決心。
這種人,最難對付。
當然,這說的是對簡氏而言。對林深來說,這是最好的當事人——冷靜。果斷。證據意識強,而且不會在關鍵時刻被緒帶偏。
他拿起筆,在面前的一張白紙上寫下了幾個關鍵詞:
“署名權確認之訴”“實際發明人舉證”“專利審查檔案”“技日誌連貫”“證人——”
筆尖在這裡停了一下。
證人。他需要一個在簡氏部工作過。瞭解專案研發過程。且願意出庭作證的人。這種人可遇不可求——離職員工往往簽過保協議,在職員工更不可能得罪東家。
但也不是完全沒有可能。
林深在“證人”後面畫了一個問號,然後把紙摺好,放進了上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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