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2章
關鍵是以工程拆遷為掩護,把那些被打死的男人都冠以暴力抗法,阻礙拆遷工程的罪名,與拆遷隊互毆傷而死,名正言順。
正是因為這一點,當地員百姓幾次向朝廷上告,均被宗人府下來了。
王爺蓋房子,算啥大事?蓋房子拆幾間民房,算啥大事?拆民房互毆死幾個人,算啥大事?
何況人家對死亡者的家屬進行了妥善安置啊,都在王府裡分配了免費住房,終供養啊!
供養一段時間,雙方產生了,睡到一張床上,不是很正常的嗎?這啥,這化干戈為玉帛啊!
最悲催的是,告狀對伊王屁影響都沒有,上告的地方和百姓卻倒了大黴。
朱元璋當初立下的規矩,對王爺級別的宗室,保護極其嚴,總結起來三句話。
言不能告,司法不能審,重罪不加刑。
大明的史言是很牛的,不管你是文臣武將,居幾品,逮住你就告。如果最後告對了,言有功,告錯了,言無罪。
有的言就膨脹了,連皇帝都敢數落兩句。可神奇的是,按照規矩,言敢數落皇帝,卻不敢輕易告王爺。
按朱元璋的規矩,言告王爺,如果是小錯,不管是否屬實,言都有罪,要殺頭!
蒜皮的事兒你也盯著,是看朕的子孫不順眼嗎?殺頭沒商量!
如果是大錯,那也得拿出真憑實據來,如果宗人府認為你證據不足,一樣要殺頭!
言尚且如此,其他員就更不用說了。至於庶民,靠,區區庶民也敢告王爺,不管有沒有證據,殺頭!
當然,隨著後期王爺變多了,實際執行中,朝廷也對告狀者沒這麼殘忍了,但即使不殺頭,丟打屁甚至流放,都是免不了的。
就算有人拼死告了狀,司法部門也不能審王爺,得轉給宗人府。宗人府的人一般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告狀也沒啥力。
退一萬步說,宗人府忽然明鏡高懸了一次,判了王爺有罪,可按朱元璋的規定,王爺不能打,不能流放,一般就是扣罰俸祿為主。
只有兩種況下,對王爺們的懲罰會很重。第一種就是害者同樣是宗室子弟,朱元璋為了防止子孫們自相殘殺,確定這種況下要嚴懲!
第二種自然就是造反了,這個不用說,敢造反搶皇位的,別說叔侄兄弟,就是父子,皇帝也絕不會留。
伊王就很聰明,他殺人雖多,都是庶民,一個姓朱的都沒有。他只蓋房子,搶人妻,絕對威脅不到皇位,跟造反也毫不沾邊。
所以雖然惡事做盡,始終穩如泰山。這一點上,連嚴世藩都要豎起大拇指誇一聲:牛!
伊王此時滿腔的怒火,那幫宗室子弟被趕走時,竟然敢議論他無能,真是豈有此理!
他從腰間掏出一粒極樂丹,吃進裡。這是他的王府管家花重金幫他從黑市上購買的,蕭風那個混蛋,搞什麼藥,否則哪有這麼費勁!
伊王雄壯無比地走到偏殿的一間房門前,這一片房子裡,都是別人的妻,他格外地有興趣。
推門,不開,敲門,不開,伊王火了,都被老子養了這麼久,不肯陪老子睡覺,是想白吃白住嗎?
他飛起一腳,將房門踹開,然後看見一個子掛在房樑上,被門開時帶起的風吹得晃晃悠悠。
伊王大怒,一招手,遠遠跟著的手下跑過來,一看也嚇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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