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6章
因為他知道,蕭風雖然沒了火槍,但他的功夫不可小視。
自己如果一馬當先,萬一蕭風急拼命,直衝自己,沒準就能在被刺蝟之前先傷了自己。
別說現在自己已經穩勝券,本沒必要冒險,就是戰場衝殺,自己也會盡量避開對方最勇猛的戰士。
大汗當然應該是最勇敢的,但大汗也是最尊貴的。最危險的地方當然是要勇士們去衝鋒的。
否則當了大汗之前要拼命,當上了大汗之後還他媽要拼命,那大汗不是他媽白當了嗎?
草越來越高了,比起草原深的矮草來,這裡的草明顯長得更好。這說明已經快到了大明的地界了。
因為大明祈雨功,長城之外也下了雨,但超出的範圍不算大,真正的草原深都沒有雨,所以才會有荒。
這裡的草足夠高,能達到歌謠裡“風吹草低現牛羊”的狀態。俺答汗忽然很慨。
如果整個草原的草都像大明邊境的這樣,草原也就不缺食了,那麼自己也就不用這麼快和蕭風翻臉了。
蕭風雖然混蛋,但他還是個很有趣的人,至比起蕭芹來好得多。
如果不是他想分裂草原,想收服河套,想阻擋自己稱霸的路,本來是可以為朋友的。
高高的牧草,讓馬匹的奔跑到了阻礙,但這對俺答汗卻更有利。
因為蒙古馬出生就在草原上賓士,牧草的影響更小。而蕭風的白馬雖然神俊,卻是跑慣了道的,在如此長草中顯然到的影響更大。
所以很快的,俺答汗在遠鏡裡再次看到了蕭風的白馬,跑得仍然算快,但已經和開始時不可同日而語了。
俺答汗鬆了口氣,這裡雖然離大明的地盤越來越近了,但蕭風再也沒機會踏上大明的土地了,他註定要死在這片草原上。
又跑了三十多里後,白馬越來越慢了,雙方的距離也越來越近。蕭風也不再直立著坐在馬背上,而是著馬背。
俺答汗放下遠鏡,暗暗點頭。蕭風這種姿勢,是讓馬最省力的方式,只有常年騎馬的老司機,才知道這個道理。
人坐直的時候,人舒服,馬不舒服。人趴在馬背上,人不舒服,馬舒服。
遠路無輕擔,這樣超級長途的高速奔跑,任何一點讓馬不舒服的做法,都會浪費馬的力,讓馬速度變慢。
蕭風把空槍扔掉,也是因為這一點,任何一點重量的減,對疲憊到極限的馬來說,都至關重要。
蕭風啊,你生在中原,長在中原,又是個書生,卻能這麼快就掌握騎兵的訣竅,你果然是個天才。
難怪嚴世藩會敗在你手上,難怪蕭芹會敗在你手上。假以時日,也許我也會敗在你手上。
可惜,你太心急了,太想盡快為大明除掉威脅了,所以你犯了個致命的錯誤——在草原上挑戰一個草原霸主,還是用騎馬賽跑的方式。
你這相當於和關公比大刀,和劉備比哭鼻子,和呂布比干爹,和曹比......
還沒想出來和曹比什麼,前面的白馬,和馬上趴著的白袍已經眼可見了,俺答汗有意放慢了自己的速度,喝令前面追擊的騎兵。
“追上去,放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