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七年,騙八年,離婚不敢回首!》第300章 不是的(1)

作者:招財進寶·2024-10-17

第300章

“不是的,我還有弟弟,就是我繼母和我爸爸一起生的。”

“哦,你爸爸和繼母有共同的孩子。”

“嗯,是這樣的。”

“你這個弟弟多大了?”

“上小學了。”

“那你這個繼母和你的父親關係不好,他們倆發生爭吵之類的時候,有沒有提到過你父親和你妹妹這一類的事?”

“我之前和我繼母聯絡過,他們說是吵架的時候有的。”

“然後你父親不管是之前,還是現在,從來沒有承認過這個事?”

“他在警方哪裡沒有承認,就是他取保出來之後,我問他到底有沒有,他就說太喜歡了。”

“太喜歡了,所以他對做了什麼?”

“他說就想親近一下,沒想到我妹妹會反應那麼大,會記到現在。”

是怎麼親近的呢?”

“哦,我沒問,我就想知道我爸爸會不會坐牢。”

“......我也有一點矛盾,我覺得我妹妹也很可憐。”

顧汐冉客觀從提供的這些說辭上分析,“如果你父親堅決的不承認這件事,我們跳出來看,從法律上來看,從證據上來看,現在沒有人能夠直接證明說你父親確實做了這些事,如果你父親做了,但是他自己有他的解釋,說,我只是想親近一下,但是你要了解他做了什麼事

我希你和你父親的通中,能夠反映出來,或者瞭解到部分事實。

你父親認為的親近是怎麼樣的親近?是用什麼樣的方式親近的?你妹妹是什麼樣的反應?親近過多次?在哪裡親近的?在什麼況下親近的?

在你瞭解了這些之後,你才能夠對客觀的事實有一個認知,那個時候呢,你可能會知道,你父親大概會犯了多嚴重的事,是構猥某,還是構了強某J,你清楚整件事的以後,你可以慎重考慮一下,你是幫你妹妹還是幫你父親。

從目前來看你爸爸被取保,是因為暫時的事實不清楚,證據不足,但是不代表這個案子你爸爸會沒事,因為我在聽你的通中,其實你,有點矛盾,但是還是比較偏袒你爸爸的。

另外你的繼母以前也知道這個事,如果這一系列的證人再結合害者的口供,害者書的容,包括你爸爸目前的況,能夠證實相關的事,我認為給你爸爸定強J還是有可能的。

甚至是強J加猥某兩個罪名,因為是多次,每一次都可以單獨來評價,多次是一個加重形,因為多次導致害者患上神疾病或者是自S,這個嚴重的後果就多了。

但是你的妹妹的神疾病和的自S到底是不是你爸爸的強J行為直接導致的,我認為可能存在爭議,這就是我剛剛一直在問你,在自s之前,有沒有過直接的刺激。

以及是什麼原因多次,從害者的書中的表現來看,第一次的時候是太久了,並且自己都不太記得清楚,那得看你父親是怎麼承認了,即便是你爸爸承認,可能警方和檢察他也需要一些客觀證據,第二呢,就是高一那一次,之後呢,也沒有很明確很清晰的X行為,所以說,那在客觀的事實上,是不是隻有一次呢?

並且這一次如果是在高一的話,是不是已經不算是了,第一呢,如果產生神類的疾病,或者什麼,首先產生神類疾病和你父親的強J行為有沒有直接的關係,第二和的自S有沒有直接的關係,這也是檢察和警察需要考慮的問題,所以這個案子就變了聽起來這是一個十年以上的無期甚至死刑的案子,但是如果很多事實是不清楚的,同時呢,他的加重行為和他的因果關係有欠缺,你的爸爸是判不到十年以上的。”

孩又想到什麼,急忙補充,“還有個事,就是我妹妹小的時候被媽媽丟過,我去查了一下,好像已經過了訴訟時效了就是沒有辦法了是嗎?”

“對,你不僅是過了追訴期,同時棄一般還要造嚴重後果。”

“我可以請你做我爸爸的律師嗎?我覺得你的解答很專業,也很客觀,你是,我以為你會自然而然的偏向害者,但是你並沒有因為別而對這個案子有偏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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