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豪紈絝子》第496章 土地制度(2)

作者:沈安榮錦瑟·2024-10-18

畢竟之前只是提出了一個方向,實施還需要完善其中的很多細節。

沈安扭頭看了一眼,說道:“你會這樣問,是不是有什麼好的想法?”

他並不是一個剛愎自用,獨斷專行的人。

而且深知古人的智慧其實一點不比他差多,只是古人的見識不足,才讓他有機會大展才華。

婉容會突然提起土地改革的事,定然是有的放矢,想給他分憂。

“大人明鑑,其實大人所說的土地全部收歸公有,再分配給各家耕種的策略和先秦的井田制並沒有多大區別。”上婉容徐徐開口,不過這話卻有些難聽,似乎直接否定了沈安的計策。

“只是短暫破解了百姓只種私田,不種公田的弊端,但卻依然會有問題存在,如果按收的比例收取稅賦,那誰來核准其中的收呢?”

“如果是由百姓自報收的話,起初百姓激大人的活命之恩,定然會如實上報,可長此以往,定然會有人,造府庫空虛。”

“而且沒有分配出去的公田,百姓們最後也定然會棄而不種,最後免不了荒蕪。”

聽完上婉容的長篇大論,沈安微微頷首。

考慮的這些問題,確實可能存在。

自古以來,華夏曆經了井田制、屯田制、佔田制、均田制等諸多的田畝制度,但無一例外都有其弊端存在。

沈安提出的公田制,是想兼顧井田制和屯田制的優缺點,既保證百姓對土地擁有使用權,又能確保土地的收能補充府庫。

不過如何做到這兩個保證,卻是一件需要仔細琢磨的事

“我所想的是,以各家分配到的公田收為基準,公田收越高,則分配田地的比例越低,超過一定數量的,直接免收稅賦,以確保百姓對公田耕種的積極。”

沈安說完,似乎又覺得不太妥當,繼續完善道:“比如公田畝產一千斤,高於這個數額的便可以免,低於這個數額的,由私田補足。”

“這倒是個好方法,但大人現在是將所有高產的土豆都劃為公田,而將小麥分配給百姓,若是各家分配的土豆田未達到標準,可能幾畝小麥都不夠補足的。”

婉容再次對沈安的話,提出了疑問。

而且這個問題,是非常致命的!

土豆畝產可能會超過三四千斤,而小麥卻只有兩三百斤。

如此的話,土豆欠收一,便會要了百姓一畝地的收

到時候城中百姓定然會以為沈安故意為之,目的就是想借此盤剝,和其他貪汙吏也就沒有兩樣了。

這個細節,沈安之前還真是沒有想過,聽完後立刻皺起了眉頭。

集思廣益果然是對的!

否則豈不是要惹下千古罵名?

“那你有什麼好的建議?”沈安問道。

不恥下問同樣是個德,尤其是對於居高位者而言,更是如此。

要不然有集思廣益,沒有不恥下問,得到的建議也只是恭維的虛言。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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