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淮此刻的表也只是苦苦維持,僵得彷彿風一吹便會土崩瓦解。
通俗點說,就是一臉寄樣。
林溯攙扶著檸的外婆,慢慢地走到原告席緩緩坐下,他還地拍著老人家的脊背,以此安的緒。
八十歲的老人,上午剛經歷暗洶湧的庭審已經十分勉強,中午老人家焦慮得幾乎沒吃什麼東西,一直苦苦等到現在,等待法院對這兩個畜生的最終判決。
林溯看在眼裡,心口泛起苦的痛楚,別提多難。
為了這次庭審,他早早就沒日沒夜地做準備,立誓要拿出最好的狀態,盡最大的努力讓秦姝認罪伏法。
但,他知道自己的能力遠遠不夠。這次若不是唐小姐和沈總運籌帷幄,若不是二爺力挽狂瀾,秦姝豈會當庭認罪。
眾人注意到,林澈這回上庭和上午的時候有一點不同,他戴上了眼鏡。
外人不知,但林家兩兄弟卻很瞭解他們的兄弟。林澈其實是個較為注重形象的人,他有高度近視,所以平時在人前他只戴形眼鏡。
唯有,在極其嚴峻、認真、重要的場合,他才會佩戴眼鏡,這更像是屬於他的一種儀式。
全場一片安靜——
林澈神沉肅地站起,雙手捧起判決書,吐字清晰,鏗鏘有力地宣讀道:
“下面我來宣佈,被告人汪卓故意殺人案的審判結果。”
眾人屏氣凝神,而汪卓此刻的表卻沒有那麼死氣沉沉,甚至出一子微妙的輕鬆。
他知道,因著自己外國人的份,加上有秦姝為他分攤了罪責,他大機率也就是在這裡服刑二十年,然後就會被遣返回T國。二十年後,哪怕他已五十多歲,但好歹還是中年,出去仍是一條好漢!
思緒至此,汪卓角了一下,頗有些暗的得意。
林澈頓了頓,擲地有聲地再度開口,“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汪卓為一己私利,將害人殘忍殺害,並潛逃國外一案,罪名立。
盛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汪卓為錢財草菅人命後不知悔改,逃往國外又負隅頑抗,窮兇極惡地逃避警方追捕,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予以嚴懲。
遂以故意殺人罪,判被告人汪卓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死刑……
他竟然,被判了死刑?!
汪卓腦中像開了一顆驚天地的大炸彈,林澈接下來說的話他聽不清也不想聽了,只抓著欄杆失控地大喊:
“我怎麼可能判死刑?!我是外國人!你們欺負我不懂法嗎?!就是判也不該你們來判……應該給我遣送回國,應該由我國的法庭來審判我!你們不能給我判死刑!”
林澈似笑非笑地瞅著這張煞白又邪惡如同厲鬼的臉,冷漠揚聲,“你跟我講法律,那好,我現在就給你普普法。
據《外代表刑事管轄豁免》規定,有外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過外途徑解決。汪卓,你覺得你何德何能,有什麼資格,什麼份可以有這一權利?
另外,外籍人員在我國境犯罪,也一樣要以我國法律論,與我國國民平等。只不過,如果是某些有外特權和豁免權的傢伙,可能會給他一苟延殘的機會。但汪卓你,儼然不是。”
汪卓狠狠一,“不、不可能……”
“且,就在今天上午庭審結束後,你們T國大使館以與我們取得聯絡,關於你的案子,他們不會再手,全權移我們來審理。你既然不有豁免權,那麼據屬地管轄原則,我國法院有權對你依法審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