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楚第一皇帝》第602章 擴充水泥廠(1)

作者:大秦小侍醫·2024-04-21

這可是湖廣,到都是河流湖泊,能修建起來這樣的道路,已經相當了不起了。

按照的想法,以前想都不敢想的,而且勞役,還能吃飽飯,管的也不寬鬆。

楚傑搖頭,覺得還不夠,湖廣作為試驗地,他很不放心,必須把湖廣給建設好了,為一個典範。

而他的所有的律法,都要在湖廣全面實行起來。

比如不許買賣人口,不管是父母,還是人販子,抓住買賣人口,嚴懲不貸。

還有提高人的份地位,不能老被圈在家裡。

還有奴僕政策,奴僕兒子和兒不是主人家的私人品,而奴僕也必須去往府報備,不能是簽訂永久賣契。

奴僕無辜死了必須查明真相。

還有所有青樓都必須嚴查,徵收高額稅收。

在遇見良為娼者,直接抄家,絕對不手

百姓也可以舉報,舉報證實有獎,另外全面發展鎮長單位,還有把大理寺,以及都察院都下放到縣一級。

以後縣令就管整個縣的農業,通,還有發展吧,冤案之類的,大理寺會理。

每個縣都有大理寺衙門,百姓專門去大理寺冤就行了。

如果覺得判不公,可以上到州府的大理寺,以及還有一道大理寺,甚至還不滿意,可以去京城告狀。

任何人不得攔著,只要是他有告狀證明,以及各級大理寺的審判,那就會暢通無阻,不過不得越級。

還有他專門閒的沒事,列出來個衙門,那就是申訴衙門。

可以把你的況寫這個申訴衙門,開始估計會沒什麼反應,但是申訴衙門裡面,必須嚴格的執行篩選這些百姓送進來的各種況,的確是有冤案的,就可以從新審查。

而且鎮長以及各個鎮的巡邏隊,宣傳隊,都必須去各個村裡面說清楚了,以後告狀,覺得鎮長那邊不公平就去縣裡大理寺。

而以後不管告狀見到了誰,都不用下跪了,也不用在掏錢,如果遇見要錢的,可以去往申訴衙門遞訊息。

所謂宣傳隊,其實就幾名的人員,他們負責有事了,去往附近村裡吆喝吆喝。

讓百姓們都知道,或者是有公文了,直接村裡去。

以前都是縣城門口,現在直接到,直接下達到村裡。

很多百姓一輩子沒去過縣城,只知道在村子裡待著,哪裡知道外面的況。

現在好了,有公文了,還有宣傳員下發的時候還能唸叨唸叨。

有的孩上了半年學了,回來一個疙疙瘩瘩的念念,把家長都高興壞了,兒子認字了。

這個年頭,能認字的可不多,而只要是認字的,絕對都是厲害人

比如皇帝下發的公告,所有得到土地的百姓,一年只上,在多的一律不,有強迫的,可以告去。

還有招募壯丁修路,家家戶戶都出個人去,有錢,還管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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