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無敵皇子》第1534章 他要麼是來拿我開涮的(1)

作者:大王叫我來吃齋·2024-05-21

第1534章

他要麼是來拿我開涮的,要麼是請君甕,該不會被告人跟自己關係很好吧?

李泰搞不懂他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怕著了他的道兒,不敢隨便搭他的話茬,不過只要剝奪了他的權力,他有什麼花招也就使不出來了。

“既然你不知道怎麼判,那就給我吧。”李泰笑呵呵的說道:“我才不信你胡說八道,你不就是怕得罪人嗎?我來。”

“哈哈哈”李恪笑得前仰後合的,笑得眼淚花子都出來了,他好半天才收住笑,搖了搖頭,說道:“我還真不是怕得罪人,就是單純的不會判了。”

“好,那你說吧,什麼事?”李泰有點好奇了,什麼案子把他笑這樣。

李恪這次沒有笑,很痛快的吐出兩個字:“通。”

“徙刑,一年半到三年。”李泰還以為是多複雜的事,這罪過在唐朝以前是死刑。

大唐律法有意的更改前朝法律過於嚴苛的問題,所以普通都比較輕,加上胡風的滲,人們對貞潔的觀念不像以前那麼重。

“這個我知道,但是律法上寫的是男,按節嚴重程度量刑。”李恪把男兩個字咬得特別重,兩眼直勾勾的盯著李泰。

李泰一點沒注意他的語氣問題,就覺得他無理取鬧,這有什麼不好量刑的?於是把法律條文掰開了,碎了的對李恪說了一遍。

“如果雙方都是未婚或喪偶,就是一年半,如果有一方或雙方家了,就是三年,還有什麼疑問?”

李泰也直眉瞪眼的看著李恪,他說的是通,就是雙方自願,不存在欺詐和騙,不存在威和脅迫,直接判就行了,還有什麼廢話?

“這些我知道啊。”李恪無可奈何的一笑:“問題是,如果是方外之人呢?”

“不守清規,這屬於影響惡劣,三年起步。”

“那要是刑餘之人呢?”

李泰微微愣了一下,一般來講刑餘之人指的就是宦,但這是通罪,李泰第一步首先把宦排除了,宦怎麼通

那刑餘之人還指過傷害的刑罰的人,比如因犯罪被砍了手腳、剜了膝蓋骨的。

李泰撇撇:“按理說殘疾人應該算是弱勢群,對他們該是法外開恩,但是這種事又確實有傷風化,看在既是方外之人又是刑餘之人,就折箇中,判個兩年徙刑吧。”

“不不不,你誤會了。”李恪又要笑,不過這次他忍住了:“我說的是方外之人和刑餘之人通,這怎麼判?”

“這”李泰有點糊塗了,他問道:“你把話說清楚,是尼姑跟瘸子好上了?”

正常況下,致殘的刑法都是刖足居多,而且這麼殘忍的刑法幾乎不對人下手。

李恪有點無語了,他覺自己話說的明白的,怎麼兩個人討論得驢不對馬的?

看李恪沒說話,李泰以為自己猜對了,他輕輕一嘆:“一個俗緣未了,一個娶妻艱難,不如全了吧,讓他們名正言順,倒也不失為一段佳話。”

李恪急的一邊說話,一邊手指重重的點著方几:“我說的兩個人,一個是和尚,一個是宮人,你告訴我怎麼判?”

“哦。”李泰這回聽懂了,一個是和尚,一個是宮人,宮人專指太監和宮:“宮也妨,不論逃出宮的還是發放出宮的,就準他們親吧,咱大唐缺人吶,多一對,多生不人。”

李恪氣得“騰”一下站了起來,近乎於吼的對李泰說道:“一個和尚跟一個,寺人、宦者、中侍,你能聽懂哪個詞?你告訴這兩人怎麼生?呃不,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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