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黑市在郊區,進門得先一的場費。
後天就要下鄉,時間太,來不及慢慢做棉棉被,只能買些現的。
姜新月先找到賣的地兒,買了兩件厚實的羊絨大,一件紅,一件駝都很襯氣。
又選了兩棉棉,準備最冷的時候穿。還有兩雙棉鞋,兩雙小羊皮鞋。五雙老式布鞋留著下地的時候穿,走路一點不累。
姜新月大掃似的購方式驚呆攤主們,這年月家家日子難過,一件服新三年舊三年補補又三年,這丫頭倒好,兩兩的買,真敗家!
“丫頭,你買這麼多能穿得過來嗎?”
姜新月故作愁苦:“我要去北河市下鄉,爸媽都不重視我,我只能自己來置辦東西。”
攤主一聽北河市也跟著嘆氣,還好心送了兩雙勞手套。
買完這些,姜新月看著自己發空的手腕,打算再去買一隻手錶。
越金貴的貨品越在巷子裡頭,姜新月順著羊腸石板路七拐八拐,終於停在一擺滿電子產品的攤位。
“進口手錶怎麼賣?”
攤主是個頭,裡氣抬眸,長袖襯衫裡出胳膊上的紋。
“有一百的,有兩百的,看你實力。”
姜新月蹲下仔細選了一會兒,挑出一隻瑩藍錶帶的勞力士,這玩意兒不能戴,以後還能增值。
“嚯,你眼夠好的,這個兩百三。”
姜新月知道頭故意坑,但這塊表超所值,麻利給錢。
沒要盒子,直接把表戴在手腕上,越看越覺得好看。心裡咂了一下資,打算回家。
順著來時路往巷子外頭走,拐角突然竄出一個高大的影,下一秒帶著黴味兒的手巾捂住口鼻。
姜新月沒有掙扎,將計就計,子一栽在男人懷裡。
“呵!刀疤手夠麻利的!這麼快就把人搞下了!”
姜新月眼皮微,是賣表頭的聲音。
黑市是灰地帶,常有黑吃黑的況,打家劫舍也不見。姜新月知道自己這是被人當羊了。
哼,也不知道他們有幾個膽子,敢打劫。
幾個人把塞上牛車,車子忽忽悠悠走了約十來分鐘,一道開門鎖聲,被人從車上撂下。
頭踢了兩腳,見沒靜,埋怨:“我說,這妞兒咋還不醒?刀疤你是不是下手太重了?”
刀疤委屈:“不能啊,我看瘦小,特意下了平時一半的量。”
“得了,先把人綁好,等收攤了再來收拾!這可是頭小金羊,兩百多買塊表連眼睛都不帶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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