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9章
好萊塢的票房分賬模式,許窈覺得短劇可以用上。
甜橙自己就是容創作者,知道寫東西很費腦子,自己以前連載網路小說也有力不濟只能水文的時候,想讓團隊裡的其他編劇每部劇都全力以赴怎麼可能?
甜橙現在搞短劇能全力以赴是因為是老闆,其他編劇則是“打工的”,給獎金不如直接拿分有驅力啊。
同樣一個團隊,人家寫出了款,辛苦一週能掙幾萬到幾十萬,想敷衍差的人看了能不眼紅嗎?眼紅才會競爭,眼紅才會全力以赴,想多掙錢就去研究怎麼製造節衝突,怎麼寫出大款!
許窈的這個提議既有利於“造夢”賺錢又幫助編劇增加收,甜橙但凡多遲疑兩秒都對不起自己同為容原創者的良心。
“這個分,就從華互結算的這三部短劇開始實施?”
“我沒意見,我覺得糖糖和嵐依也不會反對,們不是那種小氣的人。”
“按充值金額分好,還是按咱們公司的實際收益分好?”
甜橙和許窈商量細節。
充值金額就是擺在明面上的資料,三部短劇十天充值破億,實際上扣除各種本分到“造夢”手裡是不到兩千萬。
許窈想了想,覺得按充值金額分比較好。
“充值的資料擺在明面上,就算我們不公開,以後也會有同行統計,編劇們自然也看得見。創作者和經營公司的老闆思路不一樣,老闆想著同樣的充值資料可能會有不同本投,對公司來說當然是按實際收益去分更好,可編劇未必會認可我們公佈的實際收益。我們老老實實說只賺了一千萬,他們會不會覺得我們為了給他們分錢而虛報了?與其雙方合作到中途為了這點小錢猜忌離心,不如一開始就按擺在明面上的充值金額去分!”
許窈還有一點沒說,覺得公司賺多錢老闆可以知道,東可以知道,不必每個編劇都知道。
甜橙認可許窈的說法。
“造夢”是四個人一起創立的,甜橙作為公司實際管理者其實不該把其他三個東的地位做高下之分,尤其是許窈、糖糖和李嵐依的持份額相同。但每次面臨什麼決策,甜橙會下意識先和許窈商量。
糖糖是功的網紅,李嵐依是明星,許窈更像是生意人。
確定好了方針怎麼實施就由甜橙決定了。
以總收來分的話,比例就不能太高了,而且得有分門檻。
一部短劇連幾百萬都沒賣到,編劇就不該拿分。
甜橙把門檻提高到了一千萬,能破千萬總收的,編劇拿0.1%,超過兩千萬的拿0.2%,三千萬就0.3%......以此類推,上不封頂!
這樣推算,單劇總收破億的,編劇一個人就能拿100萬!
聽著是沒有公司賺得多,可公司投流花的錢多啊,編劇寫一個短劇劇本一般只需要幾天,雕細琢的頂天花半個月時間,這投和回報比很高很高了。
許窈開玩笑:“我都想寫幾個劇本投給公司了。”
“好呀,歡迎你給公司投稿。”
甜橙配合著許窈的玩笑。
花幾天時間寫一個短劇劇本,有可能賺到上百萬,這對那些編劇是很大吸引力,對許窈來說則是虧錢。
開什麼玩笑,許窈搞一場直播帶貨何止賺一百萬啊,那還是許窈擅長的領域呢不用從頭開始學習怎麼寫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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