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由得臉瞬變。
那是一枚我和盛澤第一次參加國際舞臺比賽時,所獲得的金牌。
此刻,就在蕭斯宇手中。
他晃著獎牌說,“那天是6.22號,盛太太居然忘了。”
6.22號是盛澤的生日。
更是上輩子,我和盛澤結婚的日子。
我了手心:“你究竟想說什麼?”
蕭斯宇笑了下:“很簡單,就是人所託,忠人之事,此後的每一年6.22號,我都會送給盛太太一份禮。”
音落,獎牌被隔窗扔了進來。
著蕭斯宇轉走的影,我握手中的獎牌,冷聲道,“蕭先生,厲諾可以誤解我,但是你不能!”
蕭斯宇轉過,那挑眉的作著“怎麼說”?
我聲音洪亮道,“盛澤的所作所為,你即使不是經辦人,應該也能查得到,總不能連你也覺著盛澤是怨死的吧。”
“他那種人本就得人人得而誅之,我作為一個知法守法的公民盡心盡力幫忙查到他的下落,難道錯了嗎?”
“就因為我的配合,使得他自殺認罪,所以他的人就要對我這樣那樣的算計報復,你覺著這對我來說公平嗎?”
“我不求得到你們的保護,但至你不應該是其中一份子!”
之所以這樣說,我也是有依據的。
厲諾和夏宇在協和醫院面時的反應,說明厲諾早就知道夏宇藏在那裡。
夏宇是持刀傷人的罪犯,厲諾卻幫他。
蕭斯宇和厲諾又是關係。
約等於,蕭斯宇早就知道夏宇的藏地點。
他又是負責人。
卻遲遲沒什麼進展不說,夏宇的姐姐夏茵還在他手裡。
再聯想到他故意讓夏茵搶到槍的事。
很明顯,他和夏茵是一夥的。
甚至,在夏茵算計盛晏庭的事上,蕭斯宇和厲諾都有份!
不然夏茵怎麼敢在盛晏庭的地盤上算計他,無非是有靠山有盟友,所以有恃無恐罷了。
“盛太太,飯可以吃,但是,話不能講!!”
蕭斯宇猛地敞開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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