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夜緋緋》第341章 可(2)

作者:不吃蒜的姜·2024-12-18

喬殊即使再不甘,也改變不了任何事。

法槌敲響,法落下決策,先判此案,此案了結,不服再上訴。

判定他誣告陷害罪罪名立,判一年有期徒刑。

喬殊痛苦捂臉。

又被虞辭害了!

案件落幕,眾人起離庭,易巧音路過喬殊角輕嗤,眸嘲弄。

“蠢材。”

“早在一開始怎麼沒去想想,一個敢於蟄伏多年忍不發的人,怎麼可能留下把柄等你們來抓?”

喬殊眼神憎恨,牙關抖,“你跟虞辭,本就沒有所謂的合同。”

易巧音瞥了他一眼,嗤笑一聲,抬步離開。

喬殊喊住,“為什麼!為什麼要給賣命,為什麼要給當這麼多年的擋箭牌!”

明明只要跟他合力就能永遠解決一個後患,把一切利益都牢牢握在手中,為什麼偏偏就是不肯!

易巧音緩緩轉過,片刻後微笑。

“不如你先去問問虞辭,為什麼敢把天合全都給我。”

喬殊眼瞳

易巧音收回視線,抬步離開,的聲音輕飄飄的,悠遠而嘲弄。

“我跟之間,是你這種人這輩子都不會想明白的。”

-

易巧音從法庭出來,虞辭靠在那輛保時捷旁邊,靜靜地等

抬步上前,將鑰匙丟給,虞辭接住,開車載回去。

路上車流穿行,紅燈暫停,易巧音說:“給我一塊錢。”

虞辭從皮夾翻出一枚幣,易巧音接過,綠燈通行,一路驅車過道,送回了家。

人乾脆下車,衝著虞辭揮了揮手,虞辭開著的車返回荷李活。

當晚,虞辭收到易巧音寄來的合同。

上書

——易巧音一元讓渡其名下鵬城市天合份有限公司百分百控制權、

至虞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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