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5章
很快,一道由大漢天子劉盈簽署的敕令,以最快的速度傳遍了朝鮮各地。
這道被稱為“公社令”的新政,其核心只有簡單幾條:
一、 朝鮮境土地、山林、漁鹽之利,皆歸大漢朝廷所有,不得私相買賣、兼併。
二、 設立“生產公社”,所有適齡百姓,無論男老,皆需編公社。
三、 公社之,按勞分配。依據勞強度、時長、產出,評定“工分”,每日結算。
四、 憑“工分”可在設糧倉兌換口糧、布匹、鹽鐵等生活必需之。多勞多得,勞得,不勞者不得食。
五、 公社設漢朝吏員管理,保證公平,嚴剋扣。
這道政令,如同一塊巨石投死水潭,瞬間激起了滔天巨浪!
與之前純粹被迫“以工換糧”的臨時措施不同,這“公社令”雖然同樣強調勞,卻給出了一個清晰、穩定且相對公平的框架!
它徹底杜絕了豪強兼併土地、囤積居奇的可能,保證了在最困難的時期,每個人只要願意勞,就至能獲得活下去的口糧!
對於剛剛經歷戰、荒和剝削,於極度貧困和不安中的朝鮮平民而言,這道政令不再是迫,而是希!是秩序!是活下去的保障!
“聖君!陛下是聖君啊!”
“有了這公社,只要肯幹活,就不死了!”
“土地都是朝廷的也好!以前土地都在老爺們手裡,我們辛苦一年,完租子還是肚子!”
“大漢天子萬歲!”
幾乎是一夜之間,民間對劉盈的風評發生了驚天逆轉!
從“無德暴君”瞬間變了“救苦救難的聖君”!
那些原本還在暗中醞釀、試圖利用民怨復辟的前朝老或者野心家,瞬間發現他們失去了所有的土壤和支持者。
百姓們現在關心的,是今天能掙多工分,能換多米,誰還有心思去跟著他們搞掉腦袋的“復國”?
劉盈用一道政令,不僅解決了眼前的糧食分配和勞力組織問題,更從本上收買了朝鮮底層民心,徹底扼殺了所有潛在的反抗火種。
就在朝鮮軍民對劉盈恩戴德之際,劉盈又下達了一道令人費解的命令。
他讓朝鮮各公社,組織大量民夫,將那些繳獲的倭國戰船拖到海岸邊顯眼之——大張旗鼓地,公開焚燬!
巨大的火堆被點燃,一艘艘倭國戰船在沖天的火焰中化為灰燼。
朝鮮民夫們圍著火堆歡呼雀躍,彷彿燒燬的是倭國的國運,宣洩著之前的仇恨和恐懼。
他們並不知道,在遠的海平面上,幾艘偽裝漁船的倭國斥候船,正驚恐地看著這一幕,然後拼命掉頭,將“漢朝與朝鮮焚燬我國戰船,耀武揚威”的訊息傳回國。
劉盈要的就是這個效果,他不需要刻意去叮囑朝鮮人仇恨倭國,他只需要用這種公開的、極侮辱的儀式,來刺激倭國那本就脆弱的神經。
焚燬戰船,在任何一個國家看來,都是最徹底的蔑視和挑釁。








